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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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
多功能报告厅是学院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学生活动的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报告厅的用途
多功能厅主要用于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各类教职工大会、党员干部、学生大型活动及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的有关会议、活动。
二、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由学院信息中心专人负责管理。报告厅一般用于人数在200至450人之间的活动或会议。使用安排遵循院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学院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
2、报告厅使用时必须有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后勤保卫人员到场,活动组织者负责到会进场和退场的疏通、组织和管理,配合报告厅管理人员做好设备使用及维护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报告厅管理员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等准备工作;使用者一般不能移动厅内设备,用后要向报告厅管理人员交接验收,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
4、报告厅管理人员每周对报告厅的电路、灯光、消防栓、通风设备及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灯光与幕布或其它物品距离太近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三、借用报告厅程序
1.申请人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表》,报院综合办审批,再由负责行政的院长签字交办公室备案。
2.申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交学院综合办进行审定、安排,周六、周日及工作日晚上一般不提供报告厅使用(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使用,但要安排好各方面的人员到位,保证安全使用)。
3.为避免影响相关报告厅的正常使用,不得延长使用时限。
四、违规借用处理
以下违规借(使)用多功能报告厅的,学校对组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假冒校内教学及学生活动名义,组织营利性培训、讲座及其它传销等非法活动的;
2、不按程序办理手续,造成冲突,且不服从协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3、其他影响多功能报告厅正常使用的行为。
五、对已安排或借用的多功能报告厅,因教学或者重大会议等需要,学院党政办有权进行调整。
六、院外单位和个人使用多功能报告厅,需履行以上规定手续,并缴纳场地管理服务、设备使用费。租用单位每半天交管理服务、设备使用费3000元;满1天交5000元。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