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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手册完整版【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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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标准【第一篇】

第一章 雇聘规定

一、使用范围

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之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协议另有规定者,悉依本手册行之。

2、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之男女员工而言。

3、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得延聘特约人员、定期协议人员,其管理办法另以合同规定之。

二、试用期

1、试用期: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2、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3、试用期薪资执行按公司制度标准,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评估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

5、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三、合同的终止

1、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合同。

四、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或上交辞职书,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旷工处理。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章 员工福利

1、在公司工作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其缴纳基数以公司为其最终缴纳基数 为准。

2、津贴与补贴:依公司规定给予。

3、外地员工符合条件,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如满足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条件,公司可提供相应协助;对于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重要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可以特别办理。

第三章 工作纪律及扣罚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本公司职员应按规定之上下班时间签到(退),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退),违者本人与代签到(退)者各扣罚50元,如因特殊情况未签到(退)者应向人事主管提出说明,否则按照出勤细则相关内容处理;

3、报告不实、贻误公务、瞒骗主管者,第一次警告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4、当面顶撞上级主管,有不尊重行为者,第一次警告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5、对公司财产、公务不予爱护,造成损坏者,视损坏情况进行处罚;

6、公司人员因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当面发生冲突,遭客人投诉者,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7、泄露公司内部重要资料,如:客户资料档案、内部培训资料等,以及泄露公司内部文件或机密者(如文件上有“密”字或“机密”字样)等资料者,一经查证属实,即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第一次警告并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

9、在职期间,无论是否上班时间,如有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触犯法律的行为,一律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10、员工上班时间,发生争执打架、当事者均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互相谩骂者,当事者第一次警告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1、发生监守自盗、贪污舞弊或教唆纵容他人舞弊者,且因此而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一律以十倍进行赔偿,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送交部门立案处理;

12、隐瞒他人或所属员工之不正当行为者,渎职、失职等情况者,记过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13、有不良嗜好者,如吸毒等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4、因本身由于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依情节严重进行处罚;

15、主管交办的事项,无认真对待,马虎进行,造成完成效果不理想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警告扣罚50元,第三次记过扣罚100元,三次以上的,公司有权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16、员工在公司未满试用期而离职者,所印制的名片及其他相关公司证件等应交还公司,制作费用归个人承担;

17、员工在公司因过错被辞退者工资当天结清,主动辞职者工资按公司的规定日发给,所有离职者应办理离职手续;

18、禁止泄露公司机密,禁止泄露财务机密(包括并不限于员工薪资),禁止泄露未决定事宜,禁止泄露公司经营状况,违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19、当月累计三次扣罚者,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所扣款项充作公司福利金);

20、以上奖惩金额均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单据,列明原因,并由相关员工签字确认并归档。拒不签字的,在两名以上员工签字见证后归档。

第四章 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1、公司员工除当日出差无法本人签到(退)外,一律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下午下班签退制。

2、签到(退)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没有电话通知人事告知原因,视为旷工。迟到、早退、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二、请假程序和办法

1、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经相关主管审批后准假。临时请假需电话通知人事,并经相关主管同意后准假,之后需补填请假单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名后生效。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2、任何假别请假天数在3天以上(含3天),均须经总经理核准后始生效。

3、除带薪假期(以天为计算单位),其他请假类别计算单位: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4、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三、 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一月五天以内,扣发假日工资的50%,超过五日者,按病假时间,工资全额扣发,无法提供有效病假证明,作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先经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当日工资。

3、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去世,需要员工料理丧事的,得提出丧假申请,但必须出具医院相关的死亡证明;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方父母死亡时,准有薪丧假(标准工资)三天;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准有薪丧假(标准工资)三天。

4、年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标准工资)年假,年假天数依员工年资调整:工作满一年以上至五年,年假七天;工作满五年以上至七年,年假八天;工作满七年以上至十年,年假九天;工作满十年以上,年假十天;员工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二周提出,年假必须在当年度用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员工自行放弃年假的情况下,公司将不进行经济形式补偿。

5、婚假:公司员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婚假请假日期以登记注册结婚日为准,如超过结婚登记日期一个月,则不得享有婚假待遇;员工在试用期或在进入本公司服务前已注册结婚者,不得享受有薪婚假。

6、产假: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标准工资),包括15天的预产假,晚育增加15天(年满23周岁生育为晚育),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员工如违反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申请产假;怀孕女员工流产的依据证明四个月内流产的,可获得15天休假,孕期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获得42天休假;产假计算含例假日在内(包括法定节假日),且为连续休假,不得分开计算;申请产假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等。

四、 迟到/早退/旷工處理辦法

迟到/早退的次数加起来每三次扣当月工资100元。每旷工一次扣当日工资,旷工三次扣七日工资,旷工超过三次公司自动与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 工资、津贴和奖金制度

一、发放办法

1、员工的工资、津贴及奖金属保密范围。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遇节假日时顺延。

工资构成(税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综合津贴+加班工资(若有)+绩效奖金(若有)+其它加给(若有)

2、薪资明细单部份条目概念:

1)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综合津贴;2)浮动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其它加给;3)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为基数(如:>/=1400,70%计算加班工资基数);4) 绩效奖金: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表现给予奖金,奖金制度及发放标准以公司公布的奖金分配制度为准;5)公司缴付: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综保(公司缴纳部份);6)工资总额:(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当月;7)实发工资:工资总额–请假扣款–其它扣款–个人税–代扣代缴:社保/综保(个人支付部份)??。

3、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于每月10日发给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工资中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需由乙方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业保险、公积金及所得税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统一代扣代缴。

5、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社会保险无法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薪资管理

1、新进人员于报到日起薪,但工作不满5日离职者,薪资不予发放。

2、新进人员第一个月工资、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将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

3、员工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补给、奖金等),将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于次月发薪日发放。

4、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2)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或综合保险费中,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部份;3)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违约金、赔偿金等);4)其它应由个人支付、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5)请假扣款 5、薪资保密:员工不得私下或公开相互讨论薪资,若个人对薪资有疑义时, 可以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询问,违反薪资保密原则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处置。

三、加班补/调休、差旅费及奖金办法

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若因故需要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相关主管同意加班后生效,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不足1小时者,不作加班计算;每日加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员工加班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

1、公司以补/调休假的方式对加班员工予以补偿。员工连续加班4个小时的,可补/调休半天;连续加班8小时的,补/调休1天,以此类推。补/调休员工须在预定补休日前,提前3天以上填写补/调休单,并经权责相关主管同意审批后,始得补/调休;员工补/调休在2个月内有效,逾期未补/调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2、无法排补/调休的员工, 经权责相关主管同意后公司给予计算加班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高于1400元,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70%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工作日加班按工资基数的倍计算;公休日加班按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3、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因公出差已支领差旅费用者,不得报支加班费。

4、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表现给予奖金,奖金制度及发放标准以公司公布的奖金分配制度为准。

5、因公出差的差旅预支/报销规定,以公司公布的差旅费用报销规定为准。

第六章 附言

1、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2、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3、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4、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5、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员工手册【第二篇】

本员工守则 (「守则」) 包含一系列商业原则,为道德商业惯例及策略提供框架,以防止贪污、贿赂、利益冲突、歧视、洗钱及违反资料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国际」或「本公司」) 会定期检视本守则并依需要进行修订。本守则适用于光大国际及其附属公司。所有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守则内的行为准则。

反歧视

本公司致力为员工提供一个没有歧视的理想工作环境。所有员工均须遵从相同的标准。本公司严禁基于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国籍及宗教信仰所造成的歧视。

反贪污贿赂

光大国际严禁任何贿赂及贪污行为。员工须严格遵守所有反贪污及反贿赂的相关法例法规。如有任何怀疑行贿及贪污行为,必须实时向公司通报。

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乃指员工的私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出现冲突。私人利益泛指成员本身及与他相关的人士(包括家人、亲属、私交友好、所属会社及社团)的财务和个人利益。

员工须避免任何会导致利益冲突的情况出现。员工不得利用因其在公司的身分或职务之便而为其本人、亲属或与他/她有关系的任何人士谋取利益。

使用机密及独有数据

员工不得利用因其身分而取得的机密或独有资料谋取私利,或让任何人士或集团从中得益。

员工不得向任何人士披露任何机密或独有资料,获授权者除外。

反洗钱

员工要时刻对任何怀疑洗钱状况保持警觉。如员工怀疑有人涉及洗钱行为或有关款项来自非法活动,必须实时通知公司。

举报

员工如发现实际发生或怀疑有可能发生的违法活动、不当行为或做法,须尽快向公司举报。

详细请参阅《内部及外部举报及调查办法》。

员工手册【第三篇】

一、服从领导

1、下级服从上级是餐厅管理的基本原则。下达任务应层层落实,员工绝对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行政管理:垂直领导,分层管理,任务到班组、落实到个人的管理模式。每层的人员必须对上级负责;汇报工作时,原则上一层一层往上报,下达工作指令时,要一层一层往下传。

二、合作精神

餐厅对宾客服务,有赖多个部门或岗位的共同合作;餐厅各部门的工作一切都是为了经营,要出色完成对客人的接待工作,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合作的意识,团队的精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协助其它岗位或部门,保证客人在餐厅期间的满意程度,领略到餐厅是自己理想中的家

三、工作行为与规范

餐厅对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制定了工作程序和规范,作为约束和指导员工的工作指令,一般况下,员工不可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由餐厅总办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四、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餐厅的形象,因此我们牢记下列规定:

1、所有员工当值期间必须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得有体臭、口臭、不得吃有异味的食品。

2、员工要经常修剪指甲、理发,男员工头发不得过耳际和衣领,不准留胡须发角,女员工头发必须梳理整齐。一线员工不得梳披肩发,要淡妆上岗,不要过多涂沫化妆品和香水,不准留长指甲、染指甲、染杂色发。

3、员工统一穿着餐厅发放的工作服、工作鞋、着装要整齐、干净、工号牌佩带在左胸前、领呔、头花结、领结要系正,内衣下摆不得露在制服外面。

4、举止投足要自然利落、朝气蓬勃、坐立行走、端正大方、精神焕发,坐时不将脚放在椅子上,不翘脚摇腿,站立昂首挺胸,两眼平视,双手自然交叉搭放在前腹或背后,不将手放在口袋或背靠椅柜,行走时不摇头晃脑、搭手拉肩、打闹。

五、礼节礼貌(工作态度)

1、礼貌:礼貌是餐厅员工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无论对待客人还是对待同事都要以礼相待,使用敬语,在对客服务时,还要做到:迎客有问候声、说话要有称呼声、客人离开要有致谢声、工作出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微笑:微笑服务是餐厅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微笑要自然得体,要发自内心,使客人感到宾至如归、温馨和谐、轻松愉快。

3、效率:做任何事都应讲效率,说到就要做到,对工作不推让、不拖拉,接待客人要有始有终,交待工作要清楚。

4、细致:工作仔细、认真、耐心,细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5、责任:对各项工作要有责任心,要对客人,对餐厅有高度负责精神。

6、诚实:可靠、正直、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搬弄是非、阳奉阴违、不贪图别人的。钱财和物品,不向客人索要食物及小费。

六、证件及工号牌

1、每位员工入职后,即会得到餐厅发给的实习证和工号牌,以证实员工身份,员工上岗当值就佩戴工号牌。工号牌是员工当值的标志,专供员工当值使用,不准借给他人,工号牌如有丢失应及时向人事部报告并办理补领手续(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丢失后补领,每个拾元成本费)。

2、员工离职时应将工号牌交回人事部,不归还或损失损坏者,则需按规定赔偿。

七、员工制服

1、新员工入职实习期满后,餐厅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需要,按规定发放统一制服,所有员工制服属餐厅财产,员工必须按餐厅规定的程序签领工衣并按照餐厅工衣的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和保管。

2、员工离职时,在批准离职三天内必须将制服交回人事部,并按规定办清退工衣手续,超期不还或丢失的,则需按规定赔偿。

八、爱护财物

1、爱护餐厅财物是每位员工的义务,每位员工必须养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和节约其它易耗品的良好习惯。

2、未经许可,员工不得擅自取用餐厅内的各类物品作私人用。员工因恶意而引致餐厅财物损坏将要受到所损坏财物价值之10倍的赔偿和处罚。

3、如果员工犯有盗窃行为,无论其所盗物品属餐厅、宾客或员工,均应退回或赔偿被盗物品,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局查办。

九、员工餐厅

1、员工当值期间必须在餐厅员工饭堂用餐,并执行员工饭堂的就餐管理规定,不得在饭堂以外的地方用餐。

2、每位员工应按量打饭,不能随便浪费,如有发现,按规定处罚。

十、员工宿舍

1、员工入职后可根据个人情况,向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报告,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一个床位。

2、员工办妥入住宿舍手续的同时,会收到一份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应认真阅读此规定,并在上面签字,以表确认,发现违反,将会按规定的情节受到处罚。

3、除公司补贴用水,用电外,超出部分由员工分担。

十一、人事资料

填写餐厅有关个人资料表格时,必须资料正确,不得隐瞒,如有隐瞒或不真实则可能导致日后损失应有本人负责,凡迁移住址、电话号码、婚烟状况、家庭成员变更事宜等,均应立即报餐厅人事部。

十二、拾金不昧

员工在餐厅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都应即时送部门主管或较交人事部,并将详细情形记录在录在本内,若拾取不报且据为已有,则以盗窃论处,拾金不昧者,则将受到表扬或奖励。

十三、保密

未经餐厅总办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或提供餐厅的内部资料,餐厅的一切有关文件、档案的资料不得交无关人员,如确需查询,请查者通过正常手续与总办联系。

员工手册的心得体会【第四篇】

在这段时间里,通过学习公司员工手册,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发展历史,公司文化,行为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让我认识到资源整合的大环境下,汇丰兴业是一个正在发展、壮大中的民营企业,我很荣幸能够成为公司的一员,通过学习手册之后,对自己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借此可以重塑一个全新的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

一、 积极主动,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任务。

每天负责的工作虽然很琐碎,却能体现出我们公司在管理上的严格性、先进性,即便如此,就更加需要我们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能马虎,并且要认真的完成公司制定的各种任务。

二、 高标准、高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我公司每天都在进步,同时就要求每一名员工每天也都要进步,否则将与公司脱节,被高速发展的社会所淘汰,因此我们在认真完成工作的前提下,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仅仅是专业知识,还有更多生活上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三、 培养团队精神,学会他人合作。

我们公司是具有团队精神的公司,工作的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是整个集团所有的人,因此我们要共同努力,奔着同一个目标而奋斗。平时的工作中,难免发生一些摩擦、矛盾,但我们并不是敌人,我们是朋友,应该相互帮助,相互理解,学会合作,这样才能互赢互利,才能使公司更好、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四、 注重日常礼仪,规范行为准则。

我们员工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整体形象,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和员工手册的规定,对自己工作中得各种精神礼仪来要求,让企业的形象在我们自己身上体现。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第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75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76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77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78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79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0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1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82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8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则

第8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8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90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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