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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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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方案【第一篇】

为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全局资源、区位、环境优势,利用好国家“一带一路”和对俄开发政策。以富民、强场、兴局为目标,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营造全民招商引资氛围,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二、招商引资范围

围绕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拉动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严格控制引进税收贡献低、产能过剩、持续发展能力差的项目。禁止引进污染环境、低税收的加工项目。

现有企业或垦区内外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更新设备、新建等符合建三江产业发展方向新立项审批可独立认定的新增项目。

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水稻初加工、粮食仓储、房地产开发、加油(气)站、天然气、驾校、分布式(屋顶)光伏、采矿、商砼等不计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投资总额达到xx万元以上项目计入农场招商引资任务目标。超过xx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执行建管委发〔20xx〕1号文件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

三、招商引资措施

⒈农场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大招商、招大商、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民招商和重点招商。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农场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走出去招商,请进来考察联谊,切实做到万众招商,全民引资。

⒉招商引资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农场给予班子全体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的农场同奖同罚。

⒊提供良好投资服务。农场要统筹规划,加快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在本部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⒋工业及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项目可异地招商。没有重点工业园区的农场所引进的工业项目,可以落户有园区的农场(八五九、胜利、勤得利、前进、创业、前锋、洪河)和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可落户管理局,招商引资额计入本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该项目实现的税收额及超税收基数部分xx%计算在原招商农场。

⒌强化监管和服务。管理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引进项目的筛选审核及农场完成任务指标最终认定,督促指导业务部门服务。

四、验收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验收:

一是必须与农场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二是有工程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相关建设手续;

三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四是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办理完毕与招商引资项目名称相符的开户许可,单个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xx万元,按注册资本提供印花税完税证明;

五是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完毕工商营业执照;

六是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不低于管理局本年度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50%。

七是项目环评、取水许可、入河排污等审批手续齐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手续齐全。招商引资工作的验收由管理局10个部门按分工认定:

商务局:

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引资合同》,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由商务局牵头会同住建局、工信委、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审验,对招商引资项目验收结果进行汇总。

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法在项目投资地办理营业执照。

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建三江地区规划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全部履行基本建设手续,并由各农场建设科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和申报相关材料。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住建局不予验收。国土资源局:负责验收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文件,农场国土所负责审核上报。

计财处(财政局):

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的银行开户许可,按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的完税证明。

工信委:

负责验收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产能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生产能力标准,验收生产工艺及设备是否达到项目的设计标准。环保局:监督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严格检查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拉动就业情况的审核验收。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牧招商引资项目活体数量和价值的评估认定。水务局:审查新建项目是否符合上级有关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的有关规定。

具体验收办法:

农场工商、住建、国土资源、计财、工业、环保、人社、畜牧、水务、商务部门携带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到管理局对口部门按照分进行审定,出具审定结果,加盖审定单位公章。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管理局商务局进行汇总。

验收办理时限:

原则上要求各农场于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提交至管理局对口部门,管理局各验收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完成招商引资部门验收。20xx年xx月xx日前各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报管理局商务局汇总,提交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最终认定。3号奖励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奖励审批表》和《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奖励审批表》与农场招商引资验收材料一同申报。

项目开工建设通过招商引资联合验收兑现奖励总额xx%时,按招商引资合同额度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项目竣工投产,年度周期内纳税达到建管委发﹝20xx﹞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兑现奖励总额xx%,按招商引资项目实际投资(以企业上报管委会税务部门的决算报表或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最终奖励总额按实际投资的奖励标准执行。

五、奖惩办法

(一)目标奖惩

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管理局实行重奖重罚。

⒈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超过xx万元、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年上缴建三江管委会本级(县级)税金年累计额度xx万元的农场,管理局奖励农场领导班子xx万元,其中,农场两名主要领导各奖励x万元,其他班子成员合计奖励xx万元。未完成任务的农场,同奖同罚,罚金上缴管理局。

⒉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

⑴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1-2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1亿元的80%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并按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⑵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或在第三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100%的,可抵顶第三年任务指标,并按抵顶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⑶同时完成当年任务指标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续建的农场,两项考核可一并兑现。

⑷农场已有重点项目在完成管理局考核之外继续新招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管理局(管委会)额外再奖励农场领导班子4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全部在管理局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农场其他相关人员的奖罚标准由农场自行确定。对积极招引项目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农场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局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农场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未完成任务目标的,由管理局对农场正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符合全民招商引资奖励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建管委发〔20xx〕1号)规定,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及奖励。本方案由建三江管理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招商引资方案【第二篇】

运管所、公路站、局机关各股(室):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号召,迅速掀起我局招商引资新的高潮,以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招商引资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来抓,利用100天的时间,在全局掀起招商引资新一轮的高潮,争取在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总量上有新的突破。

二、目标任务

力争新引进一个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入园,并开工建设,确保新引进一个500—XX万元工业项目入园,并开工建设,全面完成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1600万元的工业项目任务和35万元的出口创汇。

三、工作步骤

“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

召开局班子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和县“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文件精神,动员全局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投入到全县的“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的活动之中,并根据县“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出击攻坚阶段(9月6日至11月5日)

按照县“百日大会战”的要求,局班子成员、科级后备干部分批出击,外出招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

按照大会战的要求,结合招商引资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全局的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四、工作措施

1.瞄准重点区域

我局招商的重点区域放在浙江、广东、福建三剩即、浙江的临海、临安、富阳、温州,广东的澄海、东莞,福建的泉州、晋江等作为主攻方向,有重点、有目的。地邀请省外、县外大企业、大财团、大老板来**考察洽谈,寻找合作、投资机会。

2.确定重点产业

依据我局招商引资的资源特点,招引的重点产业是:玩具、洁具、造纸、电缆等深加工项目。同时积极引进“两头在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3.调动有利因素

为了出色地完成“大会战”工作任务,我们将调动全局的一切有利因素,充分发挥本部门、本行业的优势,有信息的提供信息,能招工的全力招工,有线索的则尽力提供、利用,抓紧所有线索,确保“大会战”期间取得成效。

4.扎实外出招商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局长、书记将挂帅出征,亲历亲为,确保2/3时间在外招商;其他班子成员则在完成自己分管工作的基础上有选择、有目的外出招商,科级后备干部则确保90%时间和精力用于招商引资。同时利用我局现已招进的客商进行以商招商,进一步扩大我局的招商引资成果。

5.加大帮扶力度

一是招商与招工并举。将招工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干部职工中,切实帮助已招进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二是一如继往地做好新老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认真帮助企业解决建设、投产和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难,确保企业进得来、安得注赢得利。

6.完善奖励办法

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全局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在兑现县有关奖励政策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我局年初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全力鼓励干部职工多招商、招大商、招好商,积极鼓励支持会招商、能招商的同志对之重奖重赏,符合条件的干部优先作为局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从而达到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科级后备干部为成员的“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把县、局的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之中,使“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这一工作全局上下人人之晓、个个明白。二是挂出宣传横幅,不断提醒勉励。三是多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道信息,及时反馈我局“大会战”的工作动态。四是对已引进园的企业开工协助做好宣传报道,搞好开工奠基仪式。

3、集中精力,适度倾斜

为了确保“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能出实效,在做好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所有工作向这边做斜,少开会议、不搞大型的活动,确保招商引资人员有时间、有精力招商。

4、遵守纪律,听从调度

在“大会战”工作期间,全局招商人员坚决遵守县委、县政府及本局制定的相关工作计划制度和纪律,该报告的主动报告,该反馈的及时反馈同时听从县里的调度,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招商引资方案【第三篇】

一、招商引资确认

1、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从宁城县区域外,引进资金(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新上项目,新办企业和重组现有企业。不包括计划内国家扶持资金和从国家及区市争取的政策性资金项目。所引进资金性质的确认,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我县鼓励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为:符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深加工、加工制造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具有高(科技含量高、财政贡献率高、就业率高)、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快(投资见效快、占领市场快)、好(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好、生态效益好)特点的项目。

二、目标责任

1、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66个县直和中区市直单位,其中乡镇完成9亿元,县直和中区市直部门完成2.5亿元。

2、继续在县级班子开展招商引资专项推进活动,县级班子领导都要积极带头招商。按照县级领导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专项推进责任制的要求,每人负责一个重点招商项目。每个招商引资专项推进小组,年内必保引进一个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3、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招商,人人都有招商任务的责任体系。

4、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投资项目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5、加强督促检查,由县招商局负责组织,县考核办和两办督查室参与,每季搞一次专项督查,半年一次考核,适时举行拉练观摩。

三、招商方式

1、平台招商。发挥工业园区在土地储备和各种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现有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推行“异地办工业”政策,凡新引进的县外企业,可以跨乡镇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乡镇和部门引来的项目落户到工业园区,对乡镇引进园区的项目列入乡镇的统计范围和考核指标,实现税收归乡镇财政调控。

2、定向招商。瞄准东北、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带项目、定目标、包经费、常年开展上门招商项目推介活动。同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招商。

3、产业招商。发挥现有的主导产业优势,着重抓好玉米深加工、畜产品深加工、蔬菜精细加工、铁精粉深加工、膨润土深加工等资源型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利用现有的中小型加工制造企业基础,着重抓好嫁接、合作、联合重组项目的招商引资,促进加工制造型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规模。

4、以商招商。充分利用我县外来投资商的优势和影响力,带动更多的客商来我

县投资兴业,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应。今年聘任30名客商为我县的招商引资信息员。

5、项目招商。切实搞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谋划、包装、开发和推介工作。发改局、经贸局和招商局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热点,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储备一批吸引力强、牵动力大、事关全县发展的项目,确保我县招商项目库要保持在150个项目以上。

6、悬赏招商。确定5—10个投资额较大的重点招商项目,实行悬赏招商,每个项目奖励30万一100万元。由县发改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优惠政策

1、对新引进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2、新办工业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内按实缴数20%由财政返还,增值税、所得税县内留成部分两年内按实际上缴额由财政予以全部返还,第3—5年减半返还企业,用于扶持奖励企业发展。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所缴纳的所得税享受地方留成部分8年、10年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3、新引进的工业项目使用土地,凡符合进驻工业园区条件的招商企业,可实行零地价,具体操作办法是土地出让金先缴,待企业投产后由县财政返还。

4、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加工类项目和县里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需依托当地资源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优先考虑资源配置。

5、外来投资企业在执行上述优惠政策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解决。规模较大、效益较高的招商企业,可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五、激励机制

1、奖励范围:县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在招商引资上做出贡献的,经确认后,均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奖励标准:按照引进项目的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投产后实际年缴税金确定一次性奖励标准。

①投资500万元以下,纳税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和上缴税金的2%奖励;

②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一一1000万元,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和上缴税金2.5%奖励;

③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一2000万元,纳税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和上缴税金3%奖励;

④投资2000万元(合2000万元)一一5000万元,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4‰和上缴税金3.5%奖励;

⑤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和上缴税金4%奖励。

3、奖励程序:引资人应当在招商引资事项进入意向协议时报招商局备案,项目实施后申报奖励确认,并由引资人向投资所在地政府提出书面受奖申请,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审批表》,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引进资金协议、银行进帐凭证、设备价值评估报告、上缴税金证明等有关材料。采取分步授奖的办法,引进项目开工后,即予以奖金的20%奖励,建成投产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实现税金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

4、招商引资奖励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受益地区或单位提供奖金,县招商引资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5、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在政治上重用。对县属机关干部在招商引资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经组织部门考核后,优先提拔使用,一般干部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或享受副科级待遇,副科级干部可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或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可比照副处级提高工资待遇。

6、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党政目标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任务指标的,年底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的引资实绩排序,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奖,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奖金为0.4万元一一1.2万元。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当年不评为实绩突出,个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

六、优化环境

1、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和联合办公制度,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部门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上报审批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招商企业实施“一条龙”服务,招商局负责做好外来投资者的咨询对接、项目推介及相关审批工作;已经达成投资协议的,所需一切证照手续和有关批准手续全部代为办理;负责协调投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出的需要有关单位出面办理的事宜。

3、对重点投资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实行半封闭式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监督落实。

4、严格控制针对企业的各种行政检查,任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必须持有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签发的《检查企业批准通知书》。处罚程序明确为:任何部门首

招商引资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新常态要求,紧扣建设“中心县”战略目标,着力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考核方式,强力推进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形成全民招商、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民招商与精准招商相结合。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分类考核,着力调动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积极性。继续推进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挂帅领衔小分队,主攻特色和优势产业。

(二)坚持规范政策与灵活执行相结合。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建立公正公平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政策,进一步完善招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三)坚持业绩评估与经济奖励相结合。扩大招商引资任务单位范围,对乡镇(街道)和与招商关联度较高的县直部门进行招商考核,并纳入政绩评估体系内容。加大对项目招引、项目落地的考核奖励力度。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彭新军任政委,江小忠任组长,付访华、彭小中、胡松田、肖雄、刘继承(常务)、费必明、刘晓伟、郭渐雄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经开区、公安局、商务局、监察局、督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劳动)、供电公司、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工商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林业局、环保局、经信局、法制办等为成员单位。

下设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局长刘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商务局。

四、工作举措

(一)突出产业培育。主攻工业制造、旅游休闲、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着力招大引强,着力引进关联性企业,在产业链上发力,在培育优势产业上下功夫,实现引进一批企业、带动一方产业的目的。

(二)主动衔接对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变“坐地为庄”为“主动上门”。在积极参加省市招商活动的基础上,以小分队为主要形式主动出击。策划开展以特色产业为主题的招商推介活动。鼓励支持任务单位参与和承办招商活动。

(三)实行考核奖励。优化考核办法,与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无缝衔接。完善招商项目奖励政策,重奖招商和落地工作,重奖招商有功人员。对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不合格且考核得分倒数一、二名的单位,在文明建设中不能评先评优,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工作机制,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招商引资的领导,安排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调度,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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