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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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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本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镇人社发﹝20xx﹞72号),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62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6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九级职员1个,名称为小学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为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5%。其中:八级岗位32个,九级岗位42个,十级岗位32个。

3.初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24个,十二级岗位2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xx〕40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与职责:

校长任职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称,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校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组织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队伍和德育管理体系,有效开展学生品德教育及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5.组织领导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教职工学习,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7.民主管理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进程。

8.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五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7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4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六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5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效果明显,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七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累计13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⑵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的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⑷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成为课题研究骨干,并获得显著效果;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承担师徒结对工作,较好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效果好;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4年以上。

⑶任现职以来,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且完成教学工作量(行政人员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

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⑹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一节或讲座一次;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公开教学活动一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实际情况,经过我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上级审核批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标准,设置岗位总量22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名称为副科级,等级为九级,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单位领导岗位正职1个,名称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其中:五级岗位xx个,占高级岗位总数%;六级岗位为33个,占高级岗位总数%;七级岗位35个,占高级岗位总数%;。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其中:八级岗位26个,占中级岗位总数%;九级岗位35个,占中级岗位总数%;十级岗位28个,占中级岗位总数%。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其中:十一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十二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

4.十三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高级工1个。

四、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九级管理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

(一)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六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四)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九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五)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十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六)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3.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七)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明显;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2年及以上。

4.符合初级职称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初级任职条件。

(八)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岗位聘用: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上级部门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确定岗位数;

2.申请应聘:根据岗位情况,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考核材料;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领导小组研究;

5.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至上报前一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实名到考核领导小组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聘用及上报: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验收认定。

(二)聘用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参加专业职务聘任。

2.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评,按照现岗位等级由高到低逐级进行聘任。

3.坚持六优先:职龄优先,教龄优先,工龄优先,管理优先,教学优先,课时工作量优先。

4.聘任顺序:职龄=>教龄=>职岗相同=>职岗不同。如按照聘任顺序仍无法确定名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表决决定名次。

(1)职岗相同聘任顺序:管理(校级=>中层=>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网络管理员=>辅导员)=>课时/标准课时=>教学实绩=>工作量=>教学成绩=>非教师系列职称=>工作量=>工作成绩。

(2)职岗不同:工作量=>工作成绩=>年龄。

备注:

工作岗位、管理、课时及工作量聘期前所在年度为依据;教学成绩以聘期前所在年度的寒假、小高考、暑假教学成绩为依据。音体美信等无统一考试成绩的学科,如无法确定成绩,且只有1人和文化科老师一起竞聘,取文化科得分最高成绩70%计算成绩,如有2人及以上参与竞聘,由考评小组投票后排名,按按文化科积分办法计算成绩。

(2)教学实绩考核,按照职称评定的教学实绩考核条例相关条款进行。

(3)管理、课时、工作量、教学成绩等由相关职能科室、年级部提供。

(4)职龄、教龄相同,在我校工作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晋档:

(1)受到学校和上级处理期间;

(2)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其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6.几点说明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长期病假、事假等不在岗人员岗位聘任不能进档只能聘任相应级别最低级;特殊病例(如癌症、瘫痪等)除外。

(2)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优先晋挡。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及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仲裁调解小组。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

负责材料收集、汇总、上报、迎验以及材料审核及考评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三)仲裁调解工作小组

负责监察及纠纷调解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九、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宣传发动,数据收集上报,制定实施方案

(二)20xx年3月22日—3月2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公示聘任结果,聘任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批相关部门、迎验。

本方案解释权归海东县第二中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z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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