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河流“清四乱”工作方案
继续推进河流“清四乱”工作,强化河道管理,清理乱堆乱放、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保护水生态环境。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继续开展河流“清四乱”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年xx市继续开展河流"清四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持续抓好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按照《xx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通知》和《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计划xx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四乱"清理整治范围为全市域内xx条河流,对xx、xx河、xx河、xx河、xx河、xx河、xx河、xx河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清理整治目标任务
彻底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对上年度销号"四乱"问题进行复核,确保整改到位;对未销号及新发生的"四乱"问题抓紧整改,确保清理完成;逐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基本杜绝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乱占"问题主要包括:围垦河道及提防;未经审批或不按审批要求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植物。
"乱堆"问题主要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问题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乱采"主要包括: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等违法行为,加强疏浚监管,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实施
在全市各级河长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负责本行政市域"清四乱"的具体实施,市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要按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五、工作安排
"清四乱"工作包括起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相应的时间段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起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各乡镇街对本市域的河道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查清河湖管理范围内目前所有"四乱"问题,尤其是上年度已销号和待销号的"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登记建档,并上报市河长办。其中,xx镇、xx镇和xx街道要对xx河道内非法围垦问题进行逐村排查整治,杜绝小开荒行为;xx乡和xx镇要对南地河跨河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xx镇要对xx河围垦提防问题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完成时限:xx年xx月xx日
(二)清理整治,确保问题销号。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各乡镇街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设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单整治到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深挖我市河流突出问题,深化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其他问题要主动纳入。涉及行洪安全的,由市防办统一下达清障令,在由各乡镇街牵头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市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要按职责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完成时限:xx年xx月xx日
(三)巩固提升,保证工作成果。市河长办要对各乡镇清理整治"四乱"问题进行复核,重点核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各级河长要将清理整治"四乱"问题作为巡河的主要内容,对及时发现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完成时限:xx月xx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清四乱"工作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整治任务艰巨繁重。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担当,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工作。特别是乡、村两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长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河,组织对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二)加强协同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根据《xx市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市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节点,强化行政执法,狠抓重点问题整治、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矛盾化解,确保取得实效。对于跨行政市域河流,要积极主动对接,可按照下游协调上游、左岸协调右岸,协同开展跨界水域专项行动。
(三)强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各乡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问题排查摸底,对发现的"四乱"等问题必须进行清理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四)强化工作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河长办要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将进行组织约谈或者通报,并视情况上报给有关市级河长,提请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要明确"清四乱"工作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具体责任人,于xx月xx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市河长办。并分别于每月xx日前将"清四乱"工作进展情况加盖公章后报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