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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宣传月方案优质3篇

文秘发表时间 5325203

通过系列活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倡导安全出行,营造和谐交通环境,增强公众参与感,推动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文明交通宣传月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文明交通宣传月方案

文明交通宣传月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市民文明交通行为,提升广大群众交通文明素养,营造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本年度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6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岗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45-8:30,下午17:45-18:30;周六、周日的上午10:30-11:30,下午16:30-17:30。端午、中秋小长假不安排活动。

三、参加人员

市直及滨城区、沾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志愿者,市、区直及驻滨参与文明创建的单位志愿者。

四、活动内容

(一)整治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进行劝导。

(二)纠正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三)引导行人文明交通。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道、过街不遵守信号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四)开展现场帮扶。主动帮助未成年人、老人和残疾人安全过马路,主动向群众介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树立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五、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实行定岗服务,分别负责城区30个路口120个岗位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详细安排见附件。各参与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确定本年度的志愿执勤表,确定每天的执勤人员,定责定岗;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劝导服务的岗位,由排第一位的单位负责进行统筹协调确定本岗全年的志愿执勤表。请于5月31日前将志愿执勤安排表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政务协同办公: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滨城区、沾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市里活动安排,组织实施本区的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定单位、定人员、定路口,保秩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参勤人员,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提高出勤率、管事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充分动员发动,确保活动参与面。要教育职工志愿者遵守纪律,不溜岗、脱岗,不得在志愿服务期间做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要严格遵守安全防护规定,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注重单位和自身形象,做到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语言文明。市文明办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活动期间为志愿者购买岗位意外伤害保险;市公安局为志愿者统一配发帽子、反光背心和交通指挥旗,由现场执勤民警为志愿者发放;执勤交警负责对劝导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劝导员的职责、任务,并负责对志愿者在岗情况进行日常考勤。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将组成督导组对此项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对缺勤、迟到、早退、在岗不尽责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通报结果计入文明单位考核成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解读文明交通行为规范。要组织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设立曝光台,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听从劝导、态度恶劣的不文明行动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文明交通宣传月方案 篇2

9月1日上午,全市各级交巡警部门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以学生教育为重点,全面启动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预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就我市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明确了8项具体内容,就开展学生教育、新驾驶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短信提示等工作进行了量化布置,明确开展各项活动的'内容、步骤、要求和形式。

二是集中报道,营造氛围。9月1日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月全市统一启动日7时,全市共约请新闻媒体、网站记者30余人分赴各地主要中小学,实地报道交巡警部门开展新学期校园周边交通保卫和护学行动的情况。重点介绍和宣传交巡警部门提前介入校园周边交通情况、强化警校双方沟通、加大警力投入严格交通疏导和分流、实施定人定岗确保学生安全等工作情况,共编发新闻稿件8篇、背景报道2篇、通讯报道1篇。

三是灵活形式,加强教育。全面部署开展新学期“1+6”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制作教育幻灯片3部、教育材料4篇,以开展“交通安全第一堂课”为形式,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通过讲演、播放幻灯片、展示宣传图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分析学生事故成因,规范学生交通行为,维护学生交通安全。从8月30日至9月1日,全市各地开展“交通安全第一堂课”16场次,组织开展主题班会6场,受教育学生4200余名。

四是互联互动,加强沟通。针对我市部分学校校舍维修、校址变更而导致部分路段交通流量、交通压力陡增的情况,交巡警部门及时通过广播、网络和道路交通诱导屏开展宣传,提示驾驶人注意避让学生,提醒有条件的驾驶人绕道行驶。9月1日上午7时至9时,支队通过镇江文广交通频率发布各类交通信息38条,民警与电台现场连线9次;通过镇江驾协、my0511网站、交巡警博客发布安全提示帖5篇,通过交巡警微博发布路况信息和提示4条,综合展示警方工作、路况信息、安全事项,听友回电、网民回帖反应情况良好。

文明交通宣传月方案 篇3

一、整治目标

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大幅提升,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85%以上、违法停车率≤2辆/5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率、完好率100%,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率100%,城区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到位;城区文明交通指数位居全市三县第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北至泗水大道、东至洪泽湖大道、南至运河大道、西至西安路的主城区范围内。重点为文城路、北京路、淮海路、众兴路、运河大道和洋河路、解放路、人民路、桃源路、上海路等五横五纵道路。

(二)重点内容

整治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行为。

解决五类难点问题:路口交通信号灯该建未建和设置、配时不科学问题;个别区域、路口、路段交通拥堵不畅、秩序混乱问题;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及陈旧破损问题;城区停车场、临时泊位配建、设置不到位不完善问题;部分重点路口未渠化或设置不合理影响路口畅通问题。

三、步骤安排

从3月8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月8日至3月1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迅速成立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按时间及任务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计划,深化措施落实,在3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宣传排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结合单位任务及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沿街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部门分工,集中梳理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停车位设置不规范、路口渠化不到位等问题,科学制定新建、整改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利用7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文明交通集中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重点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等五类交通违法整治并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持续掀起整治行动热潮。对排查阶段发现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以及停车位设置不到位、易堵易塞瓶颈路口等问题,各单位按照既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新建、改建、修护等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序时推进。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提高,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同时深入查找文明交通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注重研究交流,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巩固好综合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海红任总指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卫国和副县长、公安局长许尔斌,副县长李大明任副总指挥,宣传部、督查室、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文明办、住建、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安局,由刘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专门督促检查。

(二)强化机制保障。健全文明交通管理机制,以机制保障交通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要每季度或按照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会办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出现的'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制度;对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住建、城管、公安要联合审核把关。

(三)严格督查督办。县督查室要对照任务分工要求,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部署、宣传发动、设施排查整改、不文明行为整治、文明劝导活动等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每半月编发一期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责令其在电视台进行表态发言。

(四)强化信息报送。整治工作实行旬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另外,要分别在3月11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部署和启动落实情况,4月1日前上报宣传和设施排查情况,6月30日前上报设施整改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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