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市委政法委2026年度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材料

浩渺发表时间 5493889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价值观引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责任机制,提升思想政治素养,确保正确舆论导向。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委政法委2026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材料”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市委政法委2026年度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材料

 

202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核心,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将“两个巩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服务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稳固的意识形态安全环境。

一、强化政治铸魂,筑牢理论武装与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其核心是政治工作。政法委机关必须将强化政治属性、筑牢政治忠诚摆在首位,通过持续深入的理论武装,确保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习与系统性转化。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常态化、长效化、体系化的学习机制。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组织机关全体干警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深刻领会其彰显的政治责任、理论勇气、人民情怀、战略定力和世界意义。系统梳理和深入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视察山西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编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摘编(2026年读本)》,并将其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核心学习内容。关键举措在于推动理论学习从“知”向“行”转化,开展“理论指导实践”案例研讨擂台赛,要求各处室结合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等具体职能,提交理论转化应用报告,评选优秀案例,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推动发展的实效。

2.构建以“两个维护”为核心的政治忠诚淬炼体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闭环落实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

*政法见行动见实效”。在机关内部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举办“筑牢政治忠诚、永葆政治本色”主题政治轮训班,将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作为核心课程。重点开展“七个有之”问题对照检视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建立干警政治素质档案,将政治表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第一标准,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确保政法队伍的肌体健康和政治生态的纯净。

3.创新政法特色思政工作模式与理想信念常态化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为契机,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政法机关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干警的思想动态和认知特点,实施分层分类的精准思政策略。面向领导干部,重点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其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自觉按规律办事,为人民创政绩。面向青年干警,实施“青春铸魂”计划,通过“导师带徒”、红色经典诵读、与英模面对面等活动,引导他们扣好从警从政的“第一粒扣子”。面向全体干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依托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和廉政教育基地,打造“行走的思政课堂”,定期组织沉浸式现场教学。开展“我身边的政法榜样”故事汇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让忠诚使命、担当奉献成为机关最鲜明的精神底色。

4.推进政法领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法治话语体系建设。发挥政法委在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方面的优势,支持和引导政法院校、法学会及政法实务部门的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聚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等重大命题,设立“*法治建设现代化”专项研究课题,鼓励从*市情和实践出发,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优越性。组织开展对“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比较研究,深入剖析“颜色革命”、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在法学、政治学领域的表现及危害,主动撰写发布有理论深度、有现实说服力的理论文章和评论言论,正本清源,批驳谬误。举办“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论坛”,邀请专家学者与实务骨干同台论道,提炼具有*辨识度的基层治理经验(如“六尺巷工作法”、“一杯茶调解法”等实践智慧),推动其向理论成果转化,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为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坚守安全底线,构建意识形态风险全链条防控体系

政法机关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主力军,意识形态安全是政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树立大安全理念,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5.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动态监测与精准研判机制。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各单位、宣传、网信等部门协同参与的意识形态风险联防联控工作专班。制定《*市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监测预警清单》,明确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网络舆情、队伍思想、执法司法公

信力等五大类风险监测重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升级改造政法舆情监测系统,实现对社交媒体、论坛、短视频平台等重点网络阵地的全天候、自动化扫描,提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感知能力。建立月度风险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由专班召集相关领域专家和实务部门负责人,对监测信息进行深度分析、综合研判,精准评估风险等级、发展趋势和潜在影响,形成《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态势月度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风险研判不仅要关注显性风险,更要深入挖掘关联性、衍生性风险,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

6.深化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分类管理与责任压实。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政法系统主办、主管的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建档。重点加强对政法系统所属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内部出版物、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以及各类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出台《*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阵地的内容审核标准、发布流程、人员资质要求和追责问责情形。实施阵地管理“责任田”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将每个阵地的管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定期组织阵地管理专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类阵地可管可控、安全运行。

7.开展政法领域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政法委应主动牵头,在政法系统

内部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历史虚无主义、质疑改革开放、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错误思潮的专项排查清理和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力量系统梳理近年来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学术研讨、网络言论、文艺作品中可能存在的歪曲党史、国史、军史,诋毁英雄模范,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思想言论和案例表现。编印《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辨析指引》,作为干警教育培训的内部资料,帮助干警提升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鼓励和支持政法干警、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发声,撰写理论评论文章,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从历史事实、法理逻辑、实践成效等角度,有力批驳各种错误观点。专项治理行动要坚持“立破并举”,在批判错误的同时,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8.强化重大决策、执法办案与敏感事件处置的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前置。将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政法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出台、重大改革举措推进、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的必经前置程序。制定《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明确风险评估的主体、内容、流程和标准。例如,在制定涉及公民权利、社会治理、涉外法治等领域的政策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评估其可能引发的社会舆论反应和意识形态争议;在办理涉及民族、宗教、历史评价、社会公平等敏感因素的重大案件时,必须将舆情引导、社会心态疏导等工作预案与司法处置方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成立由政治工作部门、业务部门、宣传部门共同参与的评估小组,对相关事项可能带来的意识形态影响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具体建议,形成《风险评估报

告》并报领导审批。通过这一机制,将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工作不当引发的意识形态风险。

三、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政法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思想根基。政法委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必须承担起培育法治文化的政治责任,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9.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化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地方立法建议、执法规范、司法裁判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协调立法机关,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中,增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专门论证环节。在政法系统内部,组织开展“在执法司法中践行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引导干警在案件处理中不仅要遵循法律条文,更要彰显公平正义、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等价值取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联合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创作一批以弘扬法治精神、反映政法英模事迹、展现基层治理成效为主题的微电影、短视频、报告文学等文艺作品。鼓励将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戏曲、法治民歌、法治剪纸等文化产品,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实践中落地生根。

10.创新全媒体时代政法正面宣传与形象塑造模式。把握媒体格局深刻变革的趋势,以深化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政法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制定《2026年度*

政法正面宣传主题计划》,围绕服务保障“十五五”开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法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策划系列专题报道。改变传统宣传的“我说你听”模式,探索“群众视角、故事表达、融合传播”的新路径。组织开展“平安在身边·法治护航行”媒体开放日、沉浸式体验活动,邀请媒体记者、网络大V、市民代表走进基层政法单位,“零距离”感受政法工作。大力培养既懂政法业务又精通新媒体运营的复合型宣传人才,生产更多适合移动传播、社交传播的“爆款”产品,如执法现场Vlog、普法情景短剧、动漫图解政策等。建立政法宣传素材共享库和协作发稿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全媒体传播格局,讲好*政法故事,塑造政法机关忠诚为民、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11.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政法公共服务与普法教育平台。将意识形态引领融入政法公共服务和普法教育,使其成为凝聚社会共识、增进法治认同的过程。推动“互联网+政法服务”转型升级,优化政法机关网上诉讼服务、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举报投诉等平台功能,在高效便捷服务群众的同时,嵌入法治常识、风险提示、典型案例等宣传内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精准普法。面向青少年,推广“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2.0版,增加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网络安全情景剧等互动环节。面向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合规经营”系列讲座。面向村(社区),推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法治元素融入村规民约、社区文化。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

节点,举办“法治文化节”,集中展播法治文艺作品、举办公众开放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12.加强政法英模选树宣传与职业荣誉体系建设。政法英模是法治精神的人格化体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建立健全常态化政法英模发现、培育、选树和宣传机制。不仅关注在生死考验面前挺身而出的英雄,更要大力宣传在平凡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忠诚奉献、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组织力量深入挖掘英模背后的感人故事和崇高精神,精心撰写事迹材料,运用报告会、巡回宣讲、传记文学、纪录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建立政法英模荣誉档案和关怀帮扶制度,在政治待遇、工作条件、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关心,增强英模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在机关内部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将学习英模精神纳入新入职干警培训和各类政治轮训的必修课。通过持续不断的英模宣传,向社会生动诠释政法干警的忠诚本色、为民情怀和奉献精神,激发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正义的追求。

四、净化网络空间,提升涉政法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效能

网络空间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涉政法网络舆情具有敏感性高、发酵快、影响大的特点,必须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提升用网治网水平。

13.完善涉政法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与分级响应机制。构建覆盖市、县(区)两级政法单位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配备专业力量和技术工具,实行7×24小时值班监测。重点监测涉及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行为、

干警违纪违法、重大政策措施、敏感案件、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网络信息。根据舆情性质、传播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制定“蓝、黄、橙、红”四级预警标准。建立分级响应流程:对于一般性咨询或误解(蓝色),由相关单位官微、官网快速回应解释;对于出现一定讨论热度(黄色),由责任单位拟定口径,经审批后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对于引发较大争议或误解(橙色),启动跨部门会商,政法委牵头协调,制定综合应对方案;对于涉及重大政治原则、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恶性舆情(红色),立即报请市委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统筹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定期组织网络舆情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14.强化涉政法突发敏感事件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置能力。坚持“线下处置是基础,线上引导是关键”的原则,确保对涉政法突发敏感事件的处置实现线下依法办理与线上舆论引导同频共振。事件发生后,政法委应立即协调相关政法单位,在第一时间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的同时,同步成立舆情引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科学把握发布的时、度、效,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态度、续报进展”的原则,通过权威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客观地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置进展,挤压谣言和猜测的空间。对于网络上的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要协调网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管控措施,并组织力量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刊发评论文章、邀请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有力批驳和澄清。处置过程中,要加强与主流媒体、有影响力的自媒体的沟通,主动设置议题,引导舆论理性客观看待事件,防止舆情发酵升级和意识形态化解

读。

15.推进政法新媒体内容建设与话语方式创新。推动全市政法新媒体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从“信息发布”平台向“思想引领、服务群众、沟通互动”的综合平台升级。组织开展政法新媒体“提质创优”行动,评选优秀账号和作品,树立标杆。鼓励政法新媒体小编深入基层一线,采写有温度、有深度的原创报道,避免内容同质化和官样文章。大力创新网络话语体系,学会运用网言网语、图表、动漫、H5、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法律政策、讲述政法故事、传播法治理念。围绕社会关注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策划推出系列微访谈、微直播、在线答疑等活动,邀请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与网民直接交流,增强互动性和亲和力。通过话语方式的创新,让党的创新理论和法治精神借助新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有效扩大主流价值影响力版图。

16.深化政法干警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与素养提升。网络行为是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制定《*市政法干警网络行为规范“十不准”》,明确要求干警不得在网络空间发表、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网络组织活动,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违规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进行网络直播等。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干警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设专题讲座,内容涵盖网络意识形态形势、网络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规律、网络保密安全、网络舆情应对等方面。组织干警对涉政法规法网络舆情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研讨,提高其对网络信息真伪的辨别能力和对网络言论政治倾向的判断力。

开展“清朗网络·政法先锋在行动”主题活动,鼓励干警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以普通网民身份积极参与正面宣传,理性发声,批驳谬误,自觉维护政法队伍形象和网络空间清朗。建立干警网络行为监督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五、锻造政法铁军,夯实队伍思想政治与纪律作风保障

政法队伍的意识形态状况直接关系政法工作的性质和方向。必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队伍建设始终,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17.实施贯穿职业生涯全周期的思想动态跟踪与干预。建立覆盖干警入职、晋升、转岗、离职全周期的思想政治状况动态跟踪分析机制。新录用人员入职时,必须接受系统的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和纪律规矩教育,并签订《政治承诺书》。定期(如每半年一次)通过匿名问卷调查、分层座谈、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摸排干警的思想动态,重点关注其对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对职业发展的期望、工作生活压力、社会思潮影响等方面的情况。对摸排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别人员的思想波动,建立分析台账。针对共性问题,通过召开思想形势分析会、举办专题辅导报告、调整相关政策等方式予以回应和引导。针对个体问题,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和谈心谈话制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进行针对性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帮助干警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18.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常态化警示教育与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用好身边典型案例这本“活教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

育。定期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阅读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每发生一起本市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系统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围绕案件暴露出的理想信念滑坡、纪律意识淡薄、权力观扭曲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讨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机关办公场所、内部网站、宣传栏等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廉洁文化标语、格言、故事等,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传承优良家风、筑牢廉洁防线”主题活动,邀请干警家属参与廉政座谈,共筑家庭廉洁“防火墙”。通过持续不断的警示教育和文化浸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19.开展“风腐同查同治”专项行动与作风顽疾整治。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的关系,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在政法机关内部组织开展“风腐同查同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整治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治在执法司法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的问题;整治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专项行动要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深入剖析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督促

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0.构建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也要关心关爱干警,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将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风纪律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交流使用直接挂钩。畅通干警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轮岗交流、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机制,为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力帮助干警解决就医、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那些在改革探索、担当作为中出于公心、不谋私利,但因客观条件所限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干警撑腰鼓劲。加强对一线艰苦岗位干警和英模家属的慰问帮扶,传递组织温暖,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健全制度体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闭环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责任落实。必须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问责严格的制度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政法委机关落地生根。

21.细化明晰机关内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与任务分解。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细化到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和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委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

领导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各处室负责人的具体落实责任。建立《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年度任务清单》,将理论学习、阵地管理、风险研判、队伍建设、网络治理等重点工作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通过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把“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

22.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与常态化通报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核心内容,并提高其权重。组建由机关党委、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党支部、各处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内容要紧扣责任清单,重点查看理论学习是否深入、阵地管理是否到位、风险研判是否及时、干警思想是否稳定、制度规定是否执行等。督查结果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责令整改。年底,对各责任主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处室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23.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问责追责与整改落实流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导

向、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制定清晰的问责追责情形清单和流程规范。一旦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事件,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对履行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问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形成震慑。同时,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督查、考核、问责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机关党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24.推动构建政法系统大意识形态工作格局与协同联动。市委政法委不仅要抓好机关内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还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推动在全市政法系统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政法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政法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判风险形势,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推动政法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和经验交流,特别是在重大主题宣传、网络舆情应对、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基层政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具体措施。通过政法委的示范引领和系统推动,确保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互联

网的原则在政法战线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牢牢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2026年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6年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社会工作、山西工作重要论述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锚定意识形态与社工服务深度融合主线,紧扣山西转型发展大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阵地防线、防范风险隐患,以过硬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社工事业健康发展,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凝聚思想共识。

一、思想引领固本,筑牢意识形态根基

1.深化理论铸魂,凝聚思想共识

深入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精准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要义,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专题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公益属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意识形态工作对社工事业的引领作用。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的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首要任务。理论武装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必须转化为社工履职的思

想自觉。开展“意识形态理论赋能社工”专项行动,建立党组中心组领学、支部研学、党员自学、一线宣讲“四位一体”学习机制,实行“月度集中学、季度专题研讨、年度成效评估”制度。邀请意识形态领域专家、社工骨干开展专题宣讲,推动理论学习与社工服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2.紧扣转型大局,强化思想赋能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读《努力在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精准对接山西转型发展中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使命。聚焦转型过程中群众思想动态引导、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基层思想阵地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意识形态对社工工作的赋能作用,推动社工服务成为传播主流价值的重要载体。认真学习省委两会关于意识形态与转型发展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锚定意识形态工作发力点。转型发展需要思想护航,必须以意识形态引领凝聚转型合力。开展“意识形态护航转型社工”行动,建立转型期群众思想动态排查台账,组织社工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思想引导,化解转型过程中各类思想疑虑。组建党员意识形态宣讲队,聚焦生态移民、企业转型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思想引导服务,切实以意识形态引领推动社工服务融入转型发展大局。

3.强化价值引领,厚植思想土壤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落

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部署要求,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社工服务全流程。围绕民生帮扶、基层治理、社会组织培育等重点工作,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服务举措,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学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道德引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撑作用。核心价值是意识形态的灵魂,必须融入社工服务日常。开展“核心价值观融入社工服务”专项活动,打造“社工+价值引领”服务品牌,将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与困难帮扶、矛盾化解、文明倡导等工作结合。建立核心价值观传播考核机制,将传播成效纳入社工服务评价体系,引导社工在服务中传递主流价值,切实以核心价值观厚植基层思想根基。

4.深化形势教育,凝聚发展共识

深入学习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当前形势任务的部署要求,结合山西转型发展实际和社工领域工作特点,开展常态化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学习全国及省委两会精神,解读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社工领域政策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准确认识发展大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重要论述,强化形势研判能力。形势教育是凝聚共识的关键,必须精准对接社工工作实际。开展“形势政策进基层”活动,组织社工骨干、政策宣讲员深入社区、乡村、社会组织开展形势政策宣讲,解读发展成就、政策举措、发展机遇。建立形势政策宣讲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群众疑问并精准回应,切实以形势教育引导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发展,凝聚起推动社工事业和转型发

展的强大合力。

二、阵地管控筑防,守好意识形态防线

5.规范内部阵地,强化管控效能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部署要求,规范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内部宣传阵地管理。健全阵地管理制度,明确发布审核流程,实行“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担责”机制,确保宣传内容政治正确、导向鲜明。认真学习《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强化网络阵地管控。内部阵地是意识形态传播的主渠道,必须从严规范管理。开展“意识形态阵地提质”行动,对内部宣传阵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更新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发布审核流程。建立阵地内容定期巡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控,及时纠正偏差内容,切实以严格管控确保内部阵地成为传播主流思想的重要平台。

6.管控社工阵地,延伸覆盖维度

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社工职能特点,强化对社区社工站、社会组织服务点、志愿服务阵地等社工一线阵地的意识形态管控。健全社工阵地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明确社工在阵地管理中的职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一线延伸、向末梢覆盖。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组织工作条例》,强化社会组织阵地管控。社工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必须筑牢一线防线。开展“社工阵地意识形态筑牢”行动,组建阵地管控指导小组,对各

类社工阵地进行常态化指导检查。建立社工阵地意识形态考核机制,将管控成效与阵地扶持、项目分配挂钩,引导社工在服务阵地中传播主流思想、抵制不良思潮,切实以阵地管控延伸意识形态工作覆盖面。

7.强化网络阵地,防范网络风险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工领域网络信息发布,加强对社工工作群、社会组织交流群等网络群组的管控,严防不良信息传播。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网络风险防范处置水平。认真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筑牢网络防线。网络阵地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必须从严防范管控。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台账,规范发布流程,强化内容审核。组建网络舆情监测小组,实时监测社工领域网络舆情,建立舆情处置闭环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网络风险,切实以严密管控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8.整合社会阵地,凝聚管控合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协同发力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关于意识形态阵地整合的部署要求,加强与民政、宣传、社区等部门协同,整合各类社会宣传阵地资源。推动社工服务阵地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文化阵地融合共建,实现资源共享、阵地共用、内容共融。健全阵地协同管控机制,形成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合力。社会阵地是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载体,必须整合资源协同发力。开展

“阵地融合共建”行动,与相关部门建立阵地协同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统筹推进阵地建设和内容传播。打造“社工+文明实践”融合阵地,将社工服务与文明倡导、思想宣传、文化传播等工作结合,切实以阵地融合提升意识形态传播实效。

三、风险防范攻坚,化解意识形态隐患

9.精准排查研判,摸清风险底数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结合社工领域工作实际,开展意识形态风险常态化排查研判。聚焦社会组织管理、基层矛盾化解、社工服务开展、网络信息传播等重点领域,梳理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明确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认真学习省委关于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的工作要求,提升研判精准度。风险防范始于精准研判,必须摸清底数靶向施策。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攻坚”行动,实行“季度全面排查、月度重点排查、日常动态监测”机制,组织专人深入一线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风险态势,优化防控措施,切实以精准排查研判筑牢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

10.强化源头防控,筑牢风险防线

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风险源头防控的部署要求,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精准防控措施,推动风险防范向源头延伸。加强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规范社会组织活动内容,防范不良思潮渗透。强化社工服务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服务项目,提前做好思想引导和风险评估。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防控责任。源头防控是风险化解的关键,必须从严从实落实举措。开展“源头风险防控提质”行动,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加强对社工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风险防控培训,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切实以源头防控遏制风险隐患滋生。

11.健全处置机制,提升化解效能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处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舆情处置的部署要求,健全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和舆情处置机制。制定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应对措施,提升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协同,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处置合力。高效处置是风险化解的核心,必须健全机制快速响应。开展“处置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处置能力。建立舆情处置闭环机制,实行“接报、研判、处置、反馈、总结”全流程管理,及时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和舆情风险,切实以高效处置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2.强化矛盾化解,防范思想异动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论述,结合社工职能,推动矛盾化解与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合。聚焦转型发展中各类矛盾纠纷、群众合理诉求,通过社工服务精准化解,防范因矛盾积累引发思想异动和意识形态风险。健全矛盾化解与思想引导联动机制,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疏导,凝聚群众共识。矛盾化

解是防范思想风险的重要途径,必须精准发力源头化解。开展“矛盾化解+思想引导”专项行动,组织社工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矛盾化解与思想引导同步推进机制。对重点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策”,在化解过程中传递主流价值、疏导群众情绪,切实以矛盾化解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四、队伍建设强能,夯实意识形态支撑

13.建强骨干队伍,提升履职能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关于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建强社工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骨干队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意识强的干部职工和社工骨干,组建意识形态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骨干队伍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力量,必须建强队伍夯实支撑。开展“意识形态骨干赋能”行动,制定培训计划,邀请意识形态领域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理论知识、风险防控、舆情处置、阵地管理等方面。建立骨干队伍考核机制,将工作成效与评优评先、绩效评价挂钩,切实以队伍提质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效能。

14.强化社工培育,融入服务实践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培育融入社工队伍建设全过程。在社工招聘、培训、考核中,强化意识形态素养要求,引导社工树立正确意识形态观念,提升在服务中传播主流思想、防范风险隐患的能力。认真

学习省委关于社工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培育举措。社工队伍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线力量,必须强化培育融入实践。开展“社工意识形态素养提升”工程,将意识形态知识纳入社工常态化培训内容,通过案例教学、岗位练兵、实地研讨等方式提升能力。建立社工意识形态工作评价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成效纳入社工服务考核,引导社工在服务中践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以一线力量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15.培育志愿力量,延伸工作触角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意识形态素养的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的意识形态培训,引导志愿者在服务中传播主流价值、抵制不良思潮,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健全志愿者参与意识形态工作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志愿力量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延伸,必须培育引导发挥作用。开展“志愿者意识形态赋能”行动,制定志愿者意识形态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搭建志愿者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平台,组织志愿者参与政策宣讲、文明倡导、思想引导等工作,切实以志愿力量延伸意识形态工作触角。

16.强化交流协作,提升工作水平

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协同协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先进地区社工机构的交流协作,借鉴意识形态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跨区域交流学习活动,拓宽工作思路,优化工作举措。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共享工作资源、交流工作经验、共解工作难题。交流协作是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必须开放合作取长补短。

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交流提质”行动,与先进地区社工机构、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组织互学互鉴活动。邀请先进地区骨干来单位授课指导,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工作方法,切实以交流协作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水平。

五、文化浸润赋能,厚植意识形态沃土

17.弘扬红色文化,凝聚精神力量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论述,结合山西丰富红色资源,将红色文化传播融入社工服务。组织社工和群众开展红色文化学习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引导群众坚定理想信念。推动红色文化与社区服务、乡村振兴、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结合,丰富传播载体。认真学习省委关于红色文化传承的部署要求,提升传播实效。红色文化是意识形态的重要滋养,必须深度融入社工服务。开展“红色文化浸润社工行”活动,组织社工深入基层开展红色故事宣讲、红色经典诵读、红色基地研学等活动。打造“社工+红色文化”服务品牌,将红色文化传播与困难帮扶、文明倡导等工作结合,切实以红色文化凝聚精神力量。

18.培育社工文化,彰显行业底色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社工行业特点,培育具有鲜明政治导向和行业特色的社工文化。弘扬“以人为本、专业服务、甘于奉献、坚守公益”的社工文化理念,引导社工坚守职业操守、践行初心使命。将社工文化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结合,以文化凝聚人心、引领方向。社工文化是行业发展的灵魂,必须培育

特色彰显底色。开展“社工文化培育提质”行动,制定社工文化建设方案,通过文化宣讲、主题活动、典型引领等方式弘扬社工文化。打造社工文化宣传阵地,展示社工文化理念、先进事迹,切实以社工文化滋养社工队伍、引领行业发展。

19.推动文明创建,涵养文明风尚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文明创建的部署要求,将文明创建与意识形态工作、社工服务深度融合。组织社工参与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乡村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倡导、环境整治、陋习治理等服务,涵养社会文明风尚。健全文明创建与社工服务联动机制,提升创建实效。文明创建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载体,必须精准发力涵养风尚。开展“社工助力文明创建”专项行动,组建文明创建社工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常态化文明创建服务。建立文明创建考核机制,将创建成效纳入社工服务评价体系,引导社工在创建中传播文明理念、引领社会风尚,切实以文明创建厚植意识形态沃土。

20.强化家风建设,筑牢家庭防线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家风建设融入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和社工培育优良家风。组织开展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弘扬传统美德、传递优良家风,以良好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建立家风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家风建设常态化。家风建设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基石,必须凝聚家庭力量。开展“家风建设润初心”行动,组织家风宣讲、廉洁家

风评选、家庭文明承诺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社工带头培育优良家风,带动群众传承良好家风,切实以家风建设筑牢意识形态家庭防线。

六、责任落实闭环,提升工作质效

21.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体系

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健全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具体责任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社工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责任落实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保障,必须构建闭环管理机制。开展“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攻坚”行动,制定责任落实考核细则,实行季度督查、年度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台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及时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切实以严的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

22.强化督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导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思想引领、阵地管控、风险防范、队伍建设等工作成效作为核心考核指标。采取日常督导、专项检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绩效分配挂钩。督导考核是推进工作的抓手,必须发挥导向激励作用。开展“意识形态督导提质”行动,组建督导

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落后的督促整改,切实以精准督导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高质量发展。

23.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常态长效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总结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行之有效的举措固化为制度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完善理论学习、阵地管理、风险防控、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结合社工工作实际和形势变化,动态优化制度机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长效机制是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的核心,必须持续完善优化。开展“意识形态制度提质升级”行动,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切实以健全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长效。

24.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成效、先进典型事迹、特色经验做法。结合社工服务特点,创新宣传形式,制作意识形态与社工服务融合的宣传作品,提升宣传实效性和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覆盖面,营造重视意识形态、支持意识形态工作的浓厚氛围。宣传引导是凝聚共识的重要手段,必须讲好意识形态工作故事。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提质”行动,

打造宣传品牌,定期推送工作动态、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宣传创作,切实以有力宣传引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深入人心。

 

2026年法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后续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目标,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领审判、以主流思想舆论凝聚共识,坚决筑牢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全过程,牢牢掌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一、深刻把握极端重要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根基

1.强化政治判断力,精准识别意识形态风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

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建立健全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力量,聚焦重大敏感案件审理、涉诉信访化解、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学术研讨、对外交往、干警网络言行等关键环节,系统排查可能存在的历史虚无主义、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渗透风险,以及因案引发的社会思潮对立、价值观冲突等潜在隐患。制定风险清单与应对预案,明确各类风险的表现形式、本质属性与政治危害,提升从政治高度审视司法案件、司法行为、司法言论的能力,确保在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

2.提升政治领悟力,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警政治轮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山西时关于高质量发展、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要要求,编制专题学习资料,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系统培训。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举办“院长讲堂”“政治导师讲座”,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和应用,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对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司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3.压实政治执行力,确保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本院《意

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各部门、各党支部的具体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和综合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核心指标,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制度保障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4.筑牢政治忠诚度,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将意识形态要求融入干警队伍建设的血脉,作为衡量干警政治素质的首要标准。在干警招录、遴选、晋升、评优中,强化政治考察,建立政治素质档案,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开展“筑牢政治忠诚、践行法治信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宪法宣誓、参观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学习先进典型事迹等多种形式,持续淬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淬炼,实施“青蓝相继”政治传承工程,由党员领导干部、优秀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结对,传授政治经验、司法经验,引导青年干警系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深化创新理论武装,巩固团结奋斗思想基础

5.构建系统性学习矩阵,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优化“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促学、党员自学”

五位一体学习体系。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课程表”与“任务书”,明确学习主题、学习资料、研讨重点与成果形式。创新打造“法耀”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先进模范进行专题辅导。建强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区”线上平台,集成权威文献、解读视频、案例库、自测题库等资源,实现随时可学、随处可学。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季活动,组织读书沙龙、心得分享、征文比赛,引导干警在深学细悟中把握理论精髓,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6.聚焦实践性转化应用,彰显科学理论指导伟力。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围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司法实践”系列研讨活动。针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设立研究课题,组织力量攻关,形成一批具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建立“理论指导实践”优秀案例评选与发布机制,定期筛选、汇编、推广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清晰的司法理念、科学的裁判方法、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7.拓展创新性传播载体,增强理论武装吸引力感染力。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和干警认知特点,创新理论武装的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组织创作一批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视频、动漫、图解、H5等新媒体产品,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内部工作平台等阵地广泛传播。开展“让理论‘活’起来”创意大赛,鼓励干警用通俗语言、生动形式讲述法治故事、传递法治精神。探索情景式、体验式、互动式学习模式,如“模拟新闻发布会回应司法关切”“法治情景剧演绎核心价值观”等活动,使理论武装更接地气、更具温度、更富成效,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8.健全常态化检验机制,确保学习成效落实落地。建立理论学习成效评估机制,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警绩效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推行“逢训必考、逢学必测”,利用线上平台开展理论知识随机测试,检验日常学习效果。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学习成果交流汇报会,由各部门、各支部代表汇报学习收获与转化应用情况。开展“学习标兵”“优秀调研成果”“实践转化范例”评选表彰,树立鲜明导向。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督导检查,对学习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提醒,督促整改,确保理论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不断夯实全体干警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强化阵地建设管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9.巩固壮大司法宣传主流舆论阵地。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加强法院系统自办媒体(官网、官微、内刊等)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其传播党的主张、反映群众呼声、弘扬法治精神的核心功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事实关、文字关。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精心策划主题宣传,大力宣传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举措成效,宣传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宣传模范法官、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建立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常态化

沟通协作机制,主动提供新闻素材,做好重大案件、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的权威发布与解读,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唱响法治主旋律,传播司法正能量。

10.严格管控司法活动衍生意识形态阵地。充分认识审判活动、司法公开本身即是重要的意识形态实践。加强对庭审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庭审庄严、有序,展现司法公正形象。严格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流程,完善审查复核机制,防止文书内容出现政治性、政策性错误或不当表述引发负面解读。优化庭审直播、录播管理,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公开的案件严格把关。加强法院学术研讨、论坛、讲座等活动管理,对主讲人、主题、内容进行政治审核,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规范法院系统出版物、内部资料、工作简报的编发管理,杜绝错误观点和不良信息传播。

11.创新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前沿阵地。提升管网治网用网能力,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研判、处置机制。加强对涉法网络舆情,特别是涉及司法意识形态、法院队伍形象、重大敏感案件等舆情的日常监测与实时预警。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在关键时间节点、重大舆情事件中主动发声、引导舆论、澄清谬误、批驳错误思潮的能力。规范干警网络行为,教育引导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在网络平台发表、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悖的言论,不参与非法网络活动,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形象。

12.守好法院系统内部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对机关内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文化长廊、图书室、党员活动室等实体阵地的建设与管

理,确保宣传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陶冶道德情操。加强对法院系统内部网站、工作群组、新媒体工作群等内部网络空间的管理,明确群主和管理员责任,规范信息发布,清理有害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思想文化环境。关注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开展思想状况分析,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回应关切、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坚决开展舆论斗争,有力批驳抵制错误思潮

13.精准辨识司法领域错误思潮本质表现。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当前可能向司法领域渗透的历史虚无主义、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公民不服从等错误思潮的本质特征、政治意图、表现形式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潜在影响。结合具体案例,剖析这些错误思潮如何试图歪曲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诋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干扰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高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使广大干警能够准确识别披着“学术探讨”“法理争鸣”外衣的错误观点,认清其危害,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14.建立健全批驳辨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理论研究、审执业务培训、法官会议、学术研讨等场合,主动设置议题,组织对错误思潮和观点的辨析批驳。鼓励和支持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学者撰写理论文章、时评文章,在权威报刊、主流网站、法院自有平台发表,旗帜鲜明地亮明观点、澄清是非、以正视听。针对涉法重大舆情事件中出现的错误言论,快速反应,通过发布权威信

息、组织专家解读、刊发评论文章等方式,及时有力地进行批驳和引导,掌握解释权和话语权。

15.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应对处置能力。在处理具体案件,特别是涉及意识形态争议的案件时,坚持依法审理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在裁判文书中要强化依法说理、以理服人,用严谨的逻辑、详实的证据、准确的法律适用,回应当事人诉求和社会关切,同时要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利用案件炒作、散布错误言论、攻击我国司法制度和法治建设的违法行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教育引导干警在应对涉法舆情时,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依法、理性、专业,避免因应对不当而引发次生舆情。

16.强化干警意识形态斗争本领训练。将意识形态斗争能力培养纳入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开设专门课程或教学模块。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干警在复杂舆论环境下把握政治方向、防范政治风险、开展舆论引导、批驳错误观点的实际能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性优越性,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从历史维度夯实抵制错误思潮的思想根基。

五、弘扬核心价值观,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功能

17.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政策与司法解释理解适用。在制定司法政策、提出司法解释建议、发布审判业务指导文件时,必须将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在审理涉及国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社会风尚的案件时,要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视案件事实、解释法律条文、进行利益衡量。探索建立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标准化指引,明确在哪些类型案件、哪些环节应当重点加强核心价值观的阐释与融入,提升裁判的价值引领效果。

18.在案件裁判全过程中彰显公平正义核心价值。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都要秉持公正司法理念,确保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在民商事审判中,弘扬诚实守信、契约精神,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行政审判中,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刑事审判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权益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增强对司法和法治的信心。

19.通过司法裁判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维护和谐、文明、平等的家庭关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医疗等民生案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公正审理涉及见义勇为、无偿救助、公益捐赠等案件,依法保护助人者权益,鼓励善行义举。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依法保护创新,制裁侵权行为,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通过司法裁判

树立行为规则,明确社会预期,引领社会风尚。

20.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价值传导作用。推行“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质量提升工程”,将是否充分、恰当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说理作为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精品案例的重要标准。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中,不仅要阐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理由,还要对裁判结果所体现的价值取向、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进行充分阐释,将法理、事理、情理、文理有机结合,使裁判文书成为彰显法治精神、传播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教材。加强优秀裁判文书公开和宣传解读,发挥其示范引领和教育功能。

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1.强化组织领导与顶层设计。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党委要在党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各部门、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2.完善制度机制与流程规范。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系统梳理完善现有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规范。重点健全和完善意识形态领

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风险排查预警机制、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网络舆情监测处置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查考核问责制度等。绘制意识形态工作流程图,明确各项工作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3.严格督查考核与问责追责。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组巡视巡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核心指标。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主体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24.加强队伍建设与能力保障。选优配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充实到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岗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其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法律专业能力和舆情应对本领。关心关爱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为其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经费投入和物质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为牢牢掌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战略部署,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履行好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筑牢忠诚之魂、夯实思想之基,为“十五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一、聚焦政治建设根本,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审判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必须将强化政治属性、筑牢政治忠诚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前提。本年度,我们将着力构建系统性、常态化的政治能力淬炼机制,

确保全院干警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1.深化创新理论武装的系统性与实践性。我们将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课题,完善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中央最新精神和理论成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学习内容上,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及《“十五五”规划建议》进行深度研学,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学习方式上,超越简单化的会议传达,推行“导学、研学、践学”三位一体模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等专题研讨;各支部结合审判领域开展“习语与案鉴”微党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施“青蓝工程”结对研学,促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我们将组织开展“坚定法治自信、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员政治轮训,引导干警从“两个结合”的高度,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优越性,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夯实信仰之基。

2.提升政治能力建设的精准性与穿透性。意识形态斗争能力是政治能力的关键组成部分。本院将着力提升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将意识形态风险辨识、舆情应对处置等内容纳入法官任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修模块。常态化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七个有之”等问题的严重危

害,坚决防范和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政治偏差。在办理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复杂案件时,要求承办法官和合议庭必须提交“政治效果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将政治考量贯穿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全过程,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院庭长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把案件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通过司法裁判得以贯彻和体现。

3.强化组织体系建设的规范性与引领性。党的基层组织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本院将深入开展“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升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行“党支部星级评定”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直接挂钩的考核机制,坚决防止“重业务轻党建、轻意识形态”的倾向。创新“党建+审判”融合载体,打造诸如“金融审判红色护航”、“知识产权保护先锋岗”、“环境资源审判绿色堡垒”等具有司法特色的党建品牌集群,使党建工作围绕审判开展、审判工作坚持党建统领,切实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效能。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能够一贯到底,覆盖到每一个庭室、每一个团队、每一名干警。

4.狠抓制度刚性执行的自觉性与实效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本院将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检验对党是否忠诚、

政治是否过硬的试金石,作为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纯净性的重要保障。升级“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功能,实现填报提醒智能化、数据分析可视化、线索移送自动化。开展“零报告”庭室和个人“回头看”专项督察,对长期“零报告”但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进行重点核查,倒逼“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铁律。同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结合。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抽查、庭审观摩评议等方式,将意识形态方面的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评查指标,从制度层面确保法官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守政治原则和法治底线。让遵守政治纪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干警的内在自觉和职业习惯。

二、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司法领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前沿,司法舆情是社会心态的晴雨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必须建强、管好、用好各类思想舆论阵地,弘扬法治主旋律,汇聚社会正能量。

5.做强司法宣传内容生产与价值引领。坚持内容为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司法宣传全过程。本院将组建“司法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核心团队”,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中心工作以及社会法治热点,策划推出系列主题宣传。重点宣传法院在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创新宣传语态,做精“一案一策”式典型案例宣传,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深度解读和法理阐释,生动

展现司法裁判在惩恶扬善、维护公平、引领风尚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深化法治宣传“七进”活动,针对不同受众制作普法短视频、漫画图解、庭审广播剧等融媒体产品,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严格实行宣传稿件“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及重大敏感案件、历史评价、司法政策的宣传内容,必须由分管院领导进行政治把关和专业审核,确保所有发布内容导向正确、事实准确、表述规范,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6.拓展全媒体传播体系的深度与广度。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趋势,构建以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为主体,短视频平台、主流新闻客户端为两翼的融媒体传播矩阵。优化本院官方网站栏目设置,开设“司法服务十五五”、“典型案例释法”、“法官办案手记”等专栏,增强网站的权威性和服务性。提升官方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水平,探索建立与法治日报、长安剑等中央、省级主流法治媒体的常态化合作供稿机制,扩大本市法院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尝试开展“法院开放日”网络直播、“执行攻坚”现场直击、“法官云端讲堂”等互动式、沉浸式传播活动,拉近司法与公众的距离。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坚定、熟悉法律、懂得网言网语的网评骨干,在涉及司法工作的重大舆情事件中,及时发声、理性引导、澄清谬误,牢牢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7.建强意识形态工作专业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本院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充实到宣传、舆情、研究等意识形态工作岗位。实施“意识形态工

作能力提升计划”,定期邀请宣传部门、网信办、党校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警的新闻素养、媒介素养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宣传干部与审判业务骨干的双向交流学习机制,让宣传干部懂审判,让业务骨干会宣传。压实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对于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化解重大风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8.促进司法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与双向赋能。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承担的特殊使命。一方面,通过司法裁判守护文化根脉,依法严惩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司法力量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另一方面,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智慧,在裁判文书中恰当引用“法理情相融”的经典论述,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庭文化建设中融入“和为贵”、“明德慎罚”等文化元素,营造具有人文气息的司法环境。探索开展“司法文化精品”创作,鼓励干警挖掘司法实践中的感人故事和深刻哲理,创作法治报告文学、微电影、舞台剧等文艺作品,将严肃的司法活动升华为滋养人心、教化社会的文化产品,提升司法工作的文化感染力和精神感召力。

三、深耕司法审判实践,推动意识形态要求深度融入

人民法院的意识形态工作,最根本的是要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中,融入到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坚决

破除政治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将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内化为司法政策、外化为具体行动。

9.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功能。司法裁判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本院将健全完善案例培育、选拔、发布和应用机制,重点围绕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权益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家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定期发布具有价值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例。在民事审判中,明确支持保护英烈名誉荣誉、维护公序良俗、惩戒违背诚信的行为;在行政审判中,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刑事审判中,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依法从严惩处,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加强说理,不仅要释法,也要讲清事理、情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论证过程,使司法裁判成为鲜活的法治公开课,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10.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发展的实践中。本院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树立严格保护导向,妥善审理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的案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在破产审判领域,深化“执破衔接”机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挽救有价值的企业,

加速“僵尸企业”出清,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通过制定具体的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发布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战略意图,转化为清晰可操作的司法政策和行动方案,以高质量的司法工作保障高质量的发展,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11.深化诉源治理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是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本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促进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工会、工商联、银保监会、发改委等单位的协作,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在案件审理中,强化“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不仅满足于程序终结,更注重矛盾根源的解决和当事人心结的打开。加强对涉诉信访的法治化治理,落实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律师参与等制度,努力实现“事心双解”。通过有效的诉源治理和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立,增进社会和谐,筑牢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社会基础。

12.推进司法公开与民意沟通的良性互动。阳光司法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赢得公众信任、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的有效途径。本院将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应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创新司法

公开形式,常态化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和展播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围绕社会关注的司法政策、重大案件审理情况,主动、及时、权威发声。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民意沟通机制,通过院长信箱、代表委员联络、特约监督员、公众开放日、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民意,建立台账,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将合理的意见建议吸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通过全方位、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沟通,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挤压不实信息和错误言论的传播空间。

四、织密风险防控网络,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具有突发性、关联性、复杂性的特点。必须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的风险识别、研判、处置和管控体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13.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预警与研判机制。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新闻办、各业务庭负责人组成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小组,实行月度例会与即时响应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覆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的意识形态风险信息采集网络,明确风险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范围和时限。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涉法舆情、重点案件当事人动态、社会敏感热点进行常态化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涉及政治安全、重大政策调整、敏感历史事件、群体性利益以及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在立案、审理、宣判等关键节点,必须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制定“一案一策”风险防控预案。定期编制《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报告》,为院

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前瞻防控转变。

14.加强重点案件审判管理与人权司法保障。将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要求深度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对依法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陷害等案件,坚持依法审理、精准定罪量刑,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完善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方式,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有效防控风险的平衡。同时,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以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夯实司法公信力的根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规范强制措施适用,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通过严格、规范、公正的司法行为本身,回击一切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不实指责和攻击,筑牢防范风险的内部防线。

15.提升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的防护能力。网络空间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本院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加强内部网络、门户网站、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办公系统的安全防护,严防网络攻击、数据窃取和信息泄露。强化干警的网络安全教育,制定并严格执行涉密信息、内部工作信息、敏感案件信息的管理规定,杜绝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传播涉密和敏感信息。规范司法大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在挖掘数据价值服务审判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同时,切实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制定应对网络攻击、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守住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数字边防”。

16.强化涉外司法领域的风险防范与应对。随着对外开放水平提升,涉外司法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日益凸显。本院将树立大涉外审判思路,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民商事、海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妥善处理涉及国际制裁、长臂管辖法律冲突、外国法查明等复杂法律问题的案件,坚决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法律尊严。加强对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活动的管理,在交流中既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也注意防范境外势力借学术交流、项目合作之名进行渗透和意识形态输出。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案件,加强向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请示报告,确保案件处理符合国家整体外交战略和安全利益。通过不断提升涉外审判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在扩大司法对外开放中坚决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五、厚植廉洁司法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也是意识形态工作获得认同的基础。必须将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融入法院意识形态建设的全过程,以文化人、以廉润心。

17.开展分层次、精准化的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增强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撼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定期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法院系统内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是利用司法权谋取私利、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

和律师不当交往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青年干警等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警示教育:对领导干部重点开展规范用权、廉洁齐家教育;对审判执行一线干警重点开展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教育;对青年干警重点开展系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教育。创新警示教育形式,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等,促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8.加强日常监督与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常态化、近距离监督。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围绕立案、审判、执行、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关键环节,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充分运用审务督察、案件评查、司法巡查、信访举报核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在纪律作风、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严格落实任职回避、从业限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健全干警廉政档案,实现动态更新和精准“画像”。畅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渠道,认真处理当事人、律师及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严肃处理、反馈结果。通过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将廉政要求融入干警日常工作和生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9.推进家风建设与“八小时外”监督。法官干警的家风,不仅关系家庭幸福,更关乎司法形象和公信力。本院将深入开展“廉洁家风助司法”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家属廉政座谈会、发放廉洁倡议书、评选“廉内助”、开展家庭走访等形式,引导干警及家属共同筑牢家

庭廉洁防线。将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和日常监督范围。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提醒,教育干警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倡导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通过家风建设和“八小时外”监督的延伸,构建单位、家庭、社会协同发力的廉洁监督网络,确保干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20.营造崇尚廉洁、鄙视贪腐的文化环境。将廉洁元素深度融入法院机关文化建设。在办公区域、诉讼服务中心、法庭、走廊等场所,精心布置廉政格言、警示标语、清廉人物故事等文化展陈,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充分利用内网、宣传栏、电子屏等阵地,开设廉洁文化专栏,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弘扬清风正气。结合重要传统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如廉政书画摄影展、廉洁主题演讲比赛、廉政知识竞赛等,增强廉洁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理念,将廉洁要求纳入干警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使其成为全院上下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通过持久深入的廉洁文化建设,在法院内部塑造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为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丰厚文化滋养。

六、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依靠健全的制度机制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障。本院将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考

核严明、保障有力的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1.完善责任落实与压力传导体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并动态更新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以及政工、宣传、审判管理、机关党委等部门的协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院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党组书记带头抓、直接管,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督促。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和述职评议制度,各部门每季度向院党组报告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必须专章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坚决防止“上热下冷”、责任悬空。

22.优化考核评价与追责问责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体系,权重不低于10%。考核指标要具体化、可量化,不仅看学习次数、活动形式,更要看风险防范成效、阵地管理实效、队伍思想动态等实质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

实。同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在意识形态斗争一线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而出现非主观过错的干警,按规定予以容错,保护其积极性。

23.强化队伍能力培养与资源保障。将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作为法院干警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网络舆情应对、新媒体运用、文化素养等内容作为必修课,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选派骨干外出学习、开展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升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宣传思想干部、年轻干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本领。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理论学习、宣传阵地建设、舆情监测、文化活动、教育培训等意识形态工作必要开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宣传设备,升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关心关爱意识形态工作战线干部,为其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24.构建内外协同与长效治理格局。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法院内部,建立健全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风险共研、行动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在外部,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网信部门、政法各单位、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沟通协作,在形势研判、舆情应对、理论研讨、文化建设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应对跨领域、跨部门的意识形态风险挑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联合调研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加强管

理,从源头上减少意识形态风险的产生。探索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研究课题,组织力量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特点、方法路径进行深入研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本院意识形态工作不断迈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新水平。仅供参考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549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