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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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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第一篇】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

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

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xx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单

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 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 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签订合同的签订怎么写【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__________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__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__%。

二、合作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时间

暂定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_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书【第三篇】

一、委托签订合同具备的条款: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

⑵委托标的。也称委托事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既可以是具体事物,也可以是利益。

⑶受托的权限范围:在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受托人只能在授权范围之内从事自己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从事有关事务,其后果应自己负责。

⑷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事项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

⑸委托期限:是指自委托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事项、全部清结之日止的具体时间,如超越这一期限为逾期。

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约束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⑺报酬支付: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是有偿合同,则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量、期限等。

⑻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以便合同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仲裁机构改革、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有所遵循。

⑼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解决。

⑽其他约定事项。

二、委托签订合同当注意:

(1)合同条款应齐全。一份完整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基本的内容: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2)合同内容要合法。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了法律、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方面合同本身无效,另一方面还要受到有关机关的查处。

(3)签订合同的方式要合法。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更不允许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当事人如果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该合同就是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

(4)委托他人代订合同要注意明确委托权限和事项。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订合同,但是应当出具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委托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签订合同【第四篇】

1、委托方(甲方):家庭装修的合同中规定的甲方应该是房屋的法定业主或者是业主以书面形式指定的委托代理人。

2、承接方(乙方):合同的乙方基本上指工程的施工方---即装修公司。

3、工程概况包括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7)工程总天数:天

4、合同价款

5、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 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 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付款方式:即装修过程中或者首付,尾款等付款的方式(装修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有哪些?装修合同五点免责条约要看清)

8、工程工期: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的工作时间

9、工程验收:分为材料验收(全包和半包)、中期验收和完工验收

10、其他事项

(1)甲方权利义务:即在装修过程中甲方应该获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即在装修过程中乙方应该获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1、违约责任:家装工程的违约责任一般包括甲方违约责任和乙方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比较常见的是拖延付款时间,乙方违约责任比较常见的。拖延工期。还一种违约责任目前大家不一定意识到,就是在装饰公司发出验收通知以后,业主没有原因地拖延验收的时间。

12、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中一个条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合同的甲乙双方把自己对合同的要求在补充条款里反映出来。

14、合同生效执行:

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5、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联系方式以及签订时间

签订合同【第五篇】

据我们从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家庭装饰装修使用的正式合同为北京市工商局1999年9月1日颁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北京地区施工的家庭装修工程都必须统一使用此合同。

一、合同签订前七项原则

1、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2、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饰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饰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5、除签订合同以外,还需要有第三方认证,如果装饰公司没有办理这方面事情,您可要谨慎;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饰公司执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饰公司施工期间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二、合同签订时15个基本点

首先,我们看到的合同封面是北京市家装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下面要填写是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各是谁、资质等级及合同编号,最下面写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日期是1999年6月。现在家装工程统一发的是家装资质证书,您一定要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另外提醒您注意,合同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首页有使用说明,第一是此合同文本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是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第三是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第一页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您要将合同中的。发包发(甲方)、承包方(乙方)写明,特别是承包方一栏,应写明装饰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设计人及施工队负责人,如果装饰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一栏要填写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请该公司出示由被挂靠单位法人开具的“法人委托书”。

1、合同第一条是工程概况,首先是工程地点,一定要填写详细;其次是工程承包可采用三种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采取何种方式完全由甲方决定。其次是工程期限,最后将合同总造价写清楚。

2、合同第二条写到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3、合同第三条是施工图纸。合同中规定了两种方式,第一是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4、合同第四条规定了甲方的工作,即您的施工地要具备施工的条件。

5、第五条规定了乙方应做的工作,即避免野蛮装修。

6、第六条是工程变更。

7、合同第七条是材料供应。第一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第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8、合同第八条硬性规定了工期延误的解决方法。

9、合同第九条是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照20xx年3月1日执行的《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0、合同第十条是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的填写是:第一阶段是即主要材料进场时验收;第二阶段是隐蔽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第三阶段即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用户签字,结算完毕,进入保修去现场验收即可。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1、合同第十一条是几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种是开工前先付60%,然后在工程进度过半后,将其余的40%缴付给该公司所属的家装交易市场合同认证处,再由市场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付给装饰公司。另一种是分三次付款,您可按开工前三日付60%、工程进度过半付35%、验收合格后付5%来安排。

12、合同第十二条是违约责任,其中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定要认真填写,出了问题,全靠它的约定赔偿您的损失。

13、合同第十三条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您可以填向装饰公司所在的市场的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解决不了,可到所区消协或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调解,实在解决不了,可向当地(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14、合同第十四条是几项具体的规定,涉及到垃圾清理费、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验收后钥匙的保管及更换、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等等。

15、合同第十五条是附则,其中规定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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