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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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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合同【第一篇】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药品采购合同【第二篇】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xx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药品采购合同【第三篇】

甲方(需方):__公司

乙方(供方):__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药品采购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药品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需求目录》。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供货价格和购销方式

(一)供货价格:按乙方投标的药品价格执行(见附表),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前已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药品涨价为由而不给甲方供货。

(二)购销方式:甲方通过药品采购计划表或电话报单的形式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五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如果甲方或第三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即时封存该药品并由甲方或第三方在封条上当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该药品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检验费用,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湖南机床厂职工医院药库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间,若乙方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适当调整。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药品采购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针对双方连续性药品购销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认真参照《20__年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竞价限价采购公告》文件内容及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二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到当地药监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和被药监部门罚款,乙方必须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药品进购计划供货。非基本药物保证在收到甲方药品进购计划后的7天内供货,如不能供货品种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药物必须在所需时限内供货,如有不能供货品种,乙方将受到此批供货金额的2%的处罚。

3、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元以上的和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以下,1个月中同一品种数量在5以上的,所折合金额在付款中扣出。

4、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前3-6个月前通知供货方,没有给予换货冲单的品种,在该药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冲单处理,金额从付款中扣除。

5、乙方须适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6、甲方在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符的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实物入库。

二、甲方责任:

1、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进购药品时尽可能的进购中标药品。

2、甲方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向乙方提供药品计划,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厂家等。

三、交货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所在地或托运到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价格:

基本药物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均按20__年省标执行价格。非中标药品以现行药品流通最低价格给医院供货。

五、供货范围:

六、结算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按季度根据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从打入货款中扣减。

七、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叁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疑议,此合同期限顺延。如有政策性采购变动则终止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主管局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药品采购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品名规格厂家单位单价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小时内

②、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③、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②货款在2万元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5‰的违约金。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④、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采购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青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采购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负责将药品配送至村卫生室。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5、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24小时内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在药品有效期内,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6小时内验收

7、付款方式:

在甲方验收药品合格后,乙方凭有效发票与乡村医生结算药款。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不能从其他渠道进购药品,配送不齐的除外。

9、其他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平口中心卫生院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_年 4 月 1 日至 20_年12 月 31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购销合同【第四篇】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共识:

甲乙双方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原则上,制定本合同。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在区域代理商。

三、代理期限:

1、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年期限。

2、合同期满双方欲续签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交续约协议,乙方具有有限续约权。销量递增情况由双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满周内如甲方未收到乙方有关续约的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约权。

四、价格体系:

品名规格单位件装量零售价供货价返利

按照甲乙双方的商定,甲方将其产品按本合同价格供给乙方,如因主要原材料、能源等涨价引起的生产成本提高,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同意并接受的条件下按同比价格提高供应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下调药品价格时(或市场上同类产品出厂价明显低于甲方供货价时),甲方应合理降低供应价。

五、结算及开票:

1、结算方式:______合作方式为实销实结。乙方每月______月底盘点当______月销售数据,甲方根据数据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款。每月__________日对账,_________日前回款。

2、开票:______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六、返利、考核、产品宣传推广与市场开发支持:

1、甲、乙双方商定______年销售指标:____________年完成销售件。

2、______年______月度销售指标分解明细表:______单位(件)

3、考核:

区域代理的任务指标按“______月销售指标分配表”为考核依据,按______月考核,累计个______月未完成任务将取消区域代理资格;______月后仍为空白市场的地区,甲方有权收回进行二次开发,若空白市场较大可适当调减乙方任务数量;其他空白地区乙方在承担任务量的前提下,与甲方补充协议后可以优先开发。

4、返利:

1)______年度内完成销售任务件,给予即时兑现返利;

2)______年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超出部分,给予返利:_________________元/盒;______年底一次性兑现。

3)所有返利,以方式兑现。

5、产品宣传与推广:______

1)乙方在所负责销售区域宣传、推广甲方产品,甲方提供数量合格的产品资料、宣传资料。甲方若需乙方进行产品宣传,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2)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提供信息和市场报告,尽可能的保证产品销售。

3)甲方同意为乙方开具供货产品在约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委托书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甲方协助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的招标,及时提供各种招标所需的资料。

5)甲乙双方须设立专人管理普药产品的市场运作,及时保持沟通联系。

6)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扩大供货产品的销售,发展下游分销商、销售商并积极组建终端销售队伍,推广甲方供货产品。

6、医院开发支持:

自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乙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公司给予以下市场开发支持:______

目标医院销量考核、支持标准:______

开发目标医院级别______年销售量标准赠货数量

二甲____件/______年(__件/______月)__件

三级____件/______年(__件/______月)__件

注:______赠货与目标医院所销售品种相同

7、招标、物价支持:

区域市场因办理招标、物价等事宜花销的费用需经公司认可,报公司批准后给予适当核销或货物补偿。

七、市场管理

1、为加强甲方对市场的监督力度,乙方需要交纳___________元市场保证金。若乙方能遵照甲方的市场管理规则,则合同解除时,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2、乙方所开发的临床市场内,OTC市场出现的非乙方货物,甲方负责收货,并给予乙方相当于所收货物供货价____倍的相应补偿。

3、甲方向乙方供货为底价供货,乙方向外供货价不得低于___扣,零售价不低于___________元/盒。若因促销等特殊原因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书面呈报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对其奖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4、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额首次进货款和市场保证金给甲方,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无效。

八、供货及运输:

1、交货为汇款到帐后,发货(特殊条件除外)提供指定地级市到港的铁路或陆路运输,运费由甲方承担,如需加急快件或到门服务,超过正常运输费用标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时,应当场清点,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丢失,甲方将所差货物数额在工作______日内补偿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

3、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由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偿退、换,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储放产品不当定或运输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发生质量事故(由国家法定部门书面裁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换货保证: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记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按不高于乙方最后一批进货量的原则给予乙方换货(扣除相应返点奖励及换货成本);换货所需运输和产品破损费用乙方承担。

十、其他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__份,均为正本,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税号:______ 税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账号:-阿拉文库§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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