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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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第一篇】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传真/电子邮箱: 传真/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能达到国家、行业或者甲方需求的标准,具体产品质量标准参见附表。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
3、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因产品瑕疵引起的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应该承担因上述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被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应当承担上述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供货方式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货通知后,乙方需在 日内将货物交到甲方指定的地址、指定收货人签收。甲方的指定收货地址为: 。 甲方的指定收货人为: 乙方将甲方所需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经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核实数量无误并将货物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成。
如货物发生短少,甲方可拒绝签收,也可要求乙方在一天内将缺少的货物补齐。因货物短少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甲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产品后,在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作为定金,待乙方将甲方所需合格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乙方签收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3、甲方先将产品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即刻发货。
五、违约责任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给甲方发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如发生纠纷,甲方双方应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任何一方应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范本(完整版【第二篇】
甲方(需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账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_元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______%。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____________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采购合同【第三篇】
甲方:
乙方:
为做好教材采购供应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和供应部分教材,并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教材采购清单,以便于乙方组织教材采购;
2、甲方在收到乙方供应的教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入库,并及时与乙方核对,开具验收入库单;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教材采购清单后认真组织货源,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送至指定地点;
2、乙方必须采购和供应正规出版社发行的教材,并保证教材的质量;
3、乙方承担教材的运费,但补订教材的小额运费由甲方承担;
4、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5、提供优质服务,对于小批量教材也应保质保量供应。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照教材金额的79%和乙方结算教材款,并从到货之日起6个月内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款60%,第二次付款40%。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宜
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的合同【第四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元。自日至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1)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2)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3)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
(4)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2)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5)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xx]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7)提供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8)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二、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
(8)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9)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0)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1)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2)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3)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5)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6)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17)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xx]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2)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3)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4)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1)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3)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1)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2)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3)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4)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6)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3)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7)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8)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9)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10)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