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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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居间合同【第一篇】
甲 方(委托人)
乙 方(被委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或出资人方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同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同一经办方)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条、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资方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条、融资额度:乙方最终的融资额度以资方实际投放款金额为准;
第六条、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 %,借款期限为 。
3、支付方式:
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借款实际总金额,将服务管理费的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每天)。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操作双方人员不得留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动打听乙方所介绍人员及企业信息,不得将此合同过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传真、扫描、展示、复印等),不得将乙方执行此合同的过程、细节及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万元 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若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XX元 违约金并足额向乙方服务费。
第九条、诉讼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居间合同【第二篇】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民间贷款合同范本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
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简洁居间合同【第三篇】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乙方(居间人):居间人姓名1、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2、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3、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4、x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x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
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万元的%计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50%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工程进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始计算为第二次兑付日,兑付第二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后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20__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
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简洁居间合同【第四篇】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 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按佣金额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买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