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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知识讲解:火力发电厂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佚名  2019-05-17 15:56:20  网络

总平面布置防火

(1)火力发电厂厂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

(2)重点防火区域之间的电缆沟、运煤栈桥、运煤隧道及油管沟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耐火构造

(1)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房、除氧间、煤仓间和锅炉房),其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级,要求厂房的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2)对钢结构,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须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以达到防火要求。

(3)厂房的建筑构件可以采用难燃烧材料(难燃烧体),但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4)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井必须独立建造,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

(5)根据防火分区划分合理设置防火墙,在防火墙上不应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6)甲、乙类厂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

(1)主厂房按汽机房与除氧间、锅炉房与煤仓间、集中控制楼3个车间划分。

(2)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每个车间应有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3)主厂房集中控制室既是火力发电厂生产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又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应有2个安全出口(当建筑面积小于60m2时可设1个)。

(4)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较长,一般在固定端和扩建端都有楼梯,中间楼梯往往不易通至胶带层,因此要求有通至锅炉房或除氧间、汽机房屋面的出口,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5)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

(6)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

(7)卸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为安全起见,要求2个安全出口通至地面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1)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消防水泵、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除上述内容外,火力发电厂内各类建筑物的室内装修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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