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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知识讲解: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要求

佚名  2019-05-16 20:56:02  网络

自然通风的原理

通常意义上的自然通风指的是通过有目的的开口,产生空气流动。这种流动直接受建筑外表面的压力分布和不同开口特点的影响。压力分布是动力,而各开口的特点则决定了流动阻力。就自然通风而言,建筑物内空气运动主要有两个原因:风压以及室内外空气密度差。这两种因素可以单独起作用,也可以共同起作用。

自然通风方式的选择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防烟系统。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合用前室符合下列要求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设施:①敞开的阳台或凹廊作为前室或合用前室。②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的前室或合用前室,且前室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分别不小于3.0m2。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其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

根据《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的规定: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m2,且在该楼梯间的最高部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m2。

(4)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当开窗角大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②当开窗角小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③当采用侧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④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开口面积计算。⑤当采用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其面积应按窗的1/2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⑥当平推窗设置在侧墙时,其面积应按窗的1/4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5)可开启外窗应方便开启;设置在高处的可开启外窗应设置距地面高度为1.3~1.5m的开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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