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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知识讲解:避难层

佚名  2019-04-30 17:07:39  网络

1.面积指标及设置条件

(1)设置条件。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2)面积指标。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可以按照可按4~5人/m2计算,保障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

2.设置数量

根据目前国内主要配备消防车50m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规定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以便火灾时不能经楼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可采用云梯车救援下来。根据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将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确定为不大于50m较为适宜。

3.防火构造要求

(1)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目的是为保证避难层具有较长时间抵抗火烧的能力。

(2)在楼板上宜设隔热层,目的是为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

(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设备间应采用防火墙与甲级防火门与避难层隔开。

4.安全疏散

(1)为保证避难层在建筑物起火时能正常发挥作用,避难层应至少有2个不同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为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在楼板上设置隔热层。

(2)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在避难层应设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除避难间外,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严禁输送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发管道穿越避难区域。避难区域的装修材料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5.通风与防排烟系统

避难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C类防火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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