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备考攻略 > 正文 返回 打印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知识讲解:不同设备用房分隔设置要求

佚名  2019-04-30 13:22:34  网络

(1)当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灭火设备室以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这些用房附着在建筑内部,这些用房与其他部位分隔需要采用耐火极限大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大于1.50h的楼板进行分隔。

(2)当通风机房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需要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大于0.50h的楼板进行分隔。

(3)锅炉房以及变压器室等用房,需要采用耐火极限大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大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之间进行分隔。注意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若有需要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设备用房设有防火隔墙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开,我们可视为是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当房间面积≥60m2时,内部点到门的距离≥15m时,应设两个门,并应直通安全出口。高压配电室当其长度>7.0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长度>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配电控制室一般应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出口;低压配电室长度>8.0m时,配电、控制室应设两个出口。

(5)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应当采用耐火极限大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大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其中连通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储油间设置在机房内,要保证其储存量不应超过1m3。储油间与发电机间应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若必须设置要在防火墙设置门时,需要按照甲级防火门进行设置。



http://www.alatiku.com/showinfo-92-5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