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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知识讲解:爆炸品的概念及分类

佚名  2019-04-29 14:45:24  网络

1.爆炸品的概念

一般指发生化学性爆炸的物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2.爆炸品的分类《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对于爆炸品分为如下6类:

(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起爆药、爆破雷管、黑火药、导弹等。

(2)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无引信炮弹、照明弹、枪弹、火箭发动机等。

(3)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两者之一,或者两者兼有但无同时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导火索、燃烧弹药、烟幕弹药、C型烟火等。

(4)无重大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演习手榴弹、安全导火索、礼花弹、烟火、爆竹、手操信号装置等。

(5)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如E型或B型引爆器、铵油、铵沥蜡炸药等。

(6)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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